问:决心戒淫就已经很难了,而所列的受持方法及事项,又如此详尽周密,是不是有点太强人所难了?
答:这些日常受持的方法都是本着中道的原则而设立,每个人应按照自己的情况尽力遵守。儒家有礼仪三百,威仪三千。佛教有三千威仪,八万细行。并非只为一个人而设。
问:儒家经典中说:“君子应不近歌舞女色。”所说的“不近”,只不过是比较淡然而已。若把它比作毒蛇猛兽,是不是有点太夸张了?
答:死于毒蛇猛兽之口的,千人中难有一二。死于贪欲的,却十有八九。由此看来,它比毒蛇猛兽还要可怕。
问:维护人世间的伦理纲常,莫过于以儒家思想为准则所制定的各种道德礼仪规范。《礼记》所说的“男女有别”,《论语》所说的“非礼勿视”,这些都说的是戒淫。何必还要再设立不净观等方法,观想人体内各种污秽的东西?
答:男女性爱是人的最大欲望之一。当欲火勃然而起时,往往难以遏制,纵然前后有刀、锯、鼎、镬等各种残酷的刑具,随时可能受到严厉的惩罚,还会存万一的侥幸心理。如果仅靠古圣先贤委婉的言辞,就想让满腔淫心像冰消雪化一样消解和冷却下来,恐怕是万万不可能的。况且从道理上劝导世人,有助于君王的教化的,莫过于佛教的因果报应学说。唯独淫心萌动时,虽亲眼目睹贪淫好色者的报应,也还是不能断除心中的欲念。只有认识到人身污秽不净的真实状况,才能从根本上予以断除。这就是人们所说的:“能克制十分,不如变淡一分。”因此对于戒淫来说,一定要以不净观的修习为根本。
问:不净观、九想观等观法,对于一般人来说固然应当修习。然而如果有志于明心见性、大彻大悟的最上一着,正智若能显现,烦恼自然破灭,何必学这种小乘法门呢?
答:终极的佛法虽然无取无舍,然而下手入门却必定有欣有厌。天台智者大师《法华经玄义》说:“不净观虽是入道的初门,但却能成就证悟道果、解脱生死的大事。如同海中漂浮的尸体虽然令人厌恶,然而依靠它就能穿过凶险的海浪安然上岸。”专注地修习不净观,能够获得清净智慧,能够往生净妙佛国。经常观想不净,就是修行净业。释迦牟尼佛曾预言,末法时代有七种佛法正在消亡的表现,其中第四条说:“末法时代的弟子,不喜欢修习不净观。”详见《摩诃摩耶经》。由此可知对佛法有深入的了解,才会认真修学这一法门。《大般若经》中也详细讲到死尸、白骨等观想,最后的结语说:“这便是菩萨正在行持大乘佛法的特征。”难道这些观想也是小乘法门吗?
问:世间女子美丽的容貌,与膨胀的死尸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形象,怎么能彼此联想到一起呢?
答:两者的外在形象虽暂有差异,实际不过是人体的两种不同状态而已。人要是在夏天里突然死亡,过了一夜便会发臭,三、四天后虫子就从尸体里长出来。世间女子娇柔妩媚的形象,实在也不过是一时的假相罢了。
问:血肉之躯确实充满了种种污秽,这不用多说。然而说全身内有八十种虫,我感到难以相信。
答:经上说:“佛观一钵水,八万四千虫。”更何况是藏污纳秽的身体?如果说活着的人身体里不应当有虫,那疥疮里的疥虫,以及身上的虱子、跳蚤,难道不是虫吗?
问:本书的“受持篇”中,按居官门、居家门、广戒门、灭罪门、经要门进行分类,划分章节。将《大学》中提出的儒家道德修养和治理国家的八项基本原则,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分属于各个门类。虽然总体上没什么问题,但其中也有一些不太切合的地方,你怎么看待呢?
答:各个门类的标题下,原文是说“多属”某一项或某几项原则,并没有说“都属”。况且古人往往只摘取部分原文,从总体上加以论述。比如曾子在《大学》中解释“诚意”,而说“心广体胖”,并不在意同时提到了身与心两个方面。解释“新民”,而引用“日新又新”,并不在意它也可以用作对“明德”的解释。一定要锱铢计较,就未免失之偏颇了。
问:“受持篇”的全部内容,用“功”、“过”两个字就可以代表。为什么不标出某一事有多少功,某一事有多少过,使人凛然敬畏,努力戒除呢?
答:功与过都是由心所造。同一件善事,发心大则功德就大,发心小则功德就小。同一件恶事,贪心重则过失就重,贪心轻则过失就轻。譬如天人都使用同样的器具进食,由于各自的果报有差异,彼此的食物就有精粗之别。象、马、兔三只野兽渡过同一条河流,因为腿有长短,所以过河的方式就有深浅不同。怎么能一概而论,预先断定呢?
问:比丘尼中鱼龙混杂,或许会有淫荡的女人假作尼姑,引诱良家妇女。“居家门”中“杜邪”这一节中,为何遗漏了这一条?
答:如果是秉性贞节的女性,即使遇到引诱也不会为之所动。如果能被引诱,岂止是会受到假尼姑的诱惑?因为上千尼姑中也难得一见的淫荡女人,就要背弃佛法,侮辱出家人。就好比是一家失火,就禁止普天下不得生火做饭,这也太不明智了吧?
问:妇女到寺院中进香听经,多被轻狂之人所顾盼。禁止妇女出门,才体现出治家严正。“肃闺”一节中,为何遗漏了这一条?
答:信佛行善的女子,安坐家中也完全可以供佛修行,轻易外出确有不当。然而也应当考虑到年龄情况、具体地点和本人的操守。如果家中女子能倾心归信佛法,将“肃闺”一节中的十五条事项全部遵守,就一定能审时度势,举止得当,岂会有非礼的事情发生?若对去寺院进香听经一概禁止,就如同炎炎烈火,玉石俱焚,使妇女直到老死都不能蒙受教化,从佛法的甘露之门得到利益。这样的男子后世堕为女身的报应,恐怕在所难免。(此说本于《大方广三戒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