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生之年受持断除四根本罪与饮酒五所断,即是居士戒。为什么叫居士呢?应当作为比丘、比丘尼的仆人而承侍,故称居士。
受持居士戒的时间是有生之年,即一生;戒条主要是五种戒,断除四根本罪与饮酒,即五种所断:杀生、偷盗、邪淫、妄语和饮酒。
杀生。主要是指杀人,包括杀胎儿。杀其他众生只犯支分戒,不犯根本戒。
偷盗。指将属于别人的东西通过偷、抢、骗等手段据为己有。对于价值,说法不同。按照最严格的说法,偷盗物品价值在五毛钱以上,就犯根本戒;如果达不到这样的价格,只会犯支分戒,不会犯根本戒。
邪淫。与他人的配偶有不净的行为,侮辱他妻(他夫)犯根本戒。其他非时间、非地点、非处等,也属于邪淫,但只会犯支分戒,不会犯根本戒。
妄语。指说上人法妄语犯根本戒,说其他的妄语只犯支分戒,不犯根本戒。
饮酒。饮酒易使人放逸,精神迷乱,导致犯其他的戒。这是根本戒,是必须要受持的,所以酒也要断除。
受持居士戒的时间是一生。如果发愿在有生之年,断除这五种所断,这样的补特伽罗相续中会产生别解脱戒,这叫圆满居士。如果自身的条件不具足,受持其中的一条戒叫一戒居士,受持两条戒是二戒居士,受持三条、四条戒是多戒居士,受持五条戒是圆满居士。
按有部的观点,通过仪轨受持居士戒时,首先要受持全部戒条,即圆满戒,发愿断除五种所断。但是得戒之后,自己可以任意选择受持其中的一条或几条。然而这种观点是不太究竟的。
经部认为这样是破戒,对此进行了破斥——受戒时五条戒都受了,但过后有些戒并没有行持,既受戒又破戒,有这样的过患。按经部的观点,无论受持一条戒、两条戒,还是多条戒,都应该按自己的意愿。
而有部则认为,只受持一条戒,不能称为别解脱戒,只能称为中戒,所以通过仪轨发心受戒时,五条戒都要受持;之后守护戒律时,根据自己的发心,选择一条戒或几条戒去守护就可以了。
——摘自《俱舍论》讲记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