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是什么?
盗窃,又名不与取,十恶业之一,即偷拿或盗取人家的资产,占有人家没有给的东西。凡以骗取、盗取、强夺、强占、吞没、坑蒙诱骗等各种手法占有别人的资产,都是盗窃的行为。据六旧《华严经》卷二十四十地品之说,盗窃之罪能令众生堕于三恶道,若生于人中,亦必得二种果报,一为赤贫,二为失财不得安闲。
在一般人的观念里,总以为不盗窃在五戒当中,应该是很容易受持的一条戒,因为自己没有盗窃的性情和行为,殊不知这条戒其实是最难受持的。例如:桌上的一杯茶,别人没有说要给你喝,你就拿来自己饮用;人家乡中的一朵小花,你认为漂亮,就私行把它摘下来插在头发上;工作室里的原子笔,随手带回家里运用等,这都叫不予而取。
释教盗窃戒的标准
盗戒的毁犯,也有轻重之别,具备六个条件,便成不行悔罪:
一、他物——别人的资产。
二、他物想——明知是他物而非自己之物。
三、盗心——起盗窃的主意,亦即存有盗窃的预谋在先。
四、兴便利取——假借种种办法,达成盗窃意图。
五、值五钱——所盗之物,价值五个钱。这是佛陀对比当时印度摩羯陀国的王法而制。王法盗窃五钱以上,即犯死罪,所以佛也拟定佛子盗窃五钱以上,亦成重罪不行悔。五钱究有多少价值,殊难衡定,唯据明末读体大师考核,相当于三分一厘二毫银子;又据藕益大师研讨,则为八分银子。
六、离本处——将所盗的资产,带离原来的方位。但此中包括移动方位、变动形状、变更色彩等等,凡是以盗心使物主生起丢失资产之想者,皆称离本处。
不论是自身不与而取,教人不与而取,或差遣别人为自己不与而取别人的资产,皆为盗窃;获得五钱以上的赃物者,即成不行悔罪。
假如物主不赞同,不论用什么手法,骗取、盗取、强夺、强占、吞没,凡具以上所列的六个条件者,皆成重罪不行悔。除了合理的赢利(五戒优婆塞除了不得渔猎、酤酒、屠宰、贩毒、走私、卖淫、赌博等的恶律仪之外,可以贩卖,也可以耕耘),不得获取别人的资产。
无论是地面上、地面下、水面、水中、高处、低处、树上、空中、动物、植物、矿物、举动中的、停止中的全部资产,不论是国家的、私人的、释教的,只需有其所属的主权者,皆不得盗窃。除非是无主系属的粪扫物(拉圾类的抛弃物),取之无罪。试举数例:
假如以盗心盗人,担人置肩上,两足离地,犯不行悔罪;盗心诱骗,使人行过两复步,亦不行悔罪。
假如以盗心盗窃牛羊驴马等四足动物,以绳牵引,行过四复步,即犯重罪不行悔。
水中有木筏,盗心留其一部分,使之离筏落后,值五钱即犯不行悔罪。
水中物盗心取离水面或使沉水底,值满五钱,成不行悔罪。
空中有主的鸟,衔别人之物去,盗心等待,犯中可悔;盗心夺得值五钱,犯不行悔;若有野鸟衔物飞去,盗心等待,犯不行悔;盗心夺得,犯中可悔(此非以物得罪,而以盗心结罪)。
盗心取舍利,犯中可悔(因舍利不能以价值核算);恭顺心取舍利者无犯(舍利在律中及《阿含经》中的原义是尸骸,今所相传,皆以焚化尸骸所得的巩固子称为舍利子)。
经卷法器,全部三宝用品,庄严资产,皆不得盗,若盗值五钱,皆犯不行悔罪。
全部税,不得偷漏,若偷税,值五钱成不行悔罪。其间包括各项国家法则所规定的税捐,乃至今天的邮件,在印刷物中夹带书信,或以印刷物达成传递书信的意图,或在平信之中附寄现款,皆算偷税,皆犯盗戒,满五钱,成不行悔罪。
盗戒的范围,也包括损坏别人的资产在内,这是所谓“损人不利已”的恶作剧,假如存心使别人蒙受资产的丢失,不论选用何种手法,只需造成损坏的事实,所损资产若值五钱,即得重罪不行悔。
盗戒的轻重别离是这样的:资值五钱或过五钱,重罪不行悔;盗缺乏五钱,中罪可悔;作盗窃便利而未达成盗窃意图,下罪可悔。偷税或损坏,罪责与盗窃同科。
依佛法,不得以任何理由,如饥饿、疾病、天灾人祸、孝养爸爸妈妈、供给妻儿等,而行盗窃,若行盗窃,一律成罪。如有困难,可以求乞,受人布施者无罪,借而不还者,犯盗罪。
但是盗戒之中,也有开缘:如作自己的全部物想而取;得到对方赞同,或以情感深厚,知彼必将赞同而取;暂时借用而取;以为别人之所抛弃而取;或因痴狂心乱痛恼所缠而取者,无罪。
释教盗窃的果报
《正法念处经》云:“云何盗窃乐行多作?报有三种:谓阴间受,若现在受,若余残受。彼盗窃业乐行多作,堕于阴间、畜生、饿鬼;若生人中,则常赤贫;若得资产,畏王、水火、劫贼缘由,具足失夺,不曾得乐。彼盗窃业,得如是等三种果报。”
《正法念处经》卷十一记载,盗窃之人命终之后,堕大焦热阴间、大叫阴间、黑绳阴间和众合阴间。
《佛说六道伽陀经》云:“圣贤净行师,全部财宝等,若贪若盗窃,而堕大号叫。若诸盗窃业,感大火烧身,叫唤出大声,是名大号叫。”
《佛说别离善恶所起经》云:“五者从狱中来出,随所负轻重偿债,或有作奴婢偿者,或作牛马骡驴骆驼偿者,或作猪羊鹅鸭鸡犬偿者。诸禽兽鱼鳖之属,皆是负债者,经言债不腐朽所谓也。今见有下贱畜生之属,皆由故世宿命贪利,强取人资产所造成的也。畜生勤苦如是,见在分明。慎莫取别人资产。”
《大方广佛华严经》云:“盗窃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赤贫,二者共财不得安闲。”
《佛说大乘菩萨藏正法经》云:“又非处者,谓盗窃之人感大富果,无有是处;若盗窃之人感赤贫果,斯有是处。又非处者,谓离盗窃之人感赤贫果,无有是处;若离盗窃人感大富果,斯有是处。”
《佛为首迦长者说业报不同经》论述,“复有十业,能令众生得少资生报:一者自行盗窃;二者劝他盗窃;三者赞赏盗窃;四者见盗欢欣;五者于爸爸妈妈所,减撤生业;六者于贤圣所,侵夺资财;七者见他得利,心不欢欣;八者障他得利,为作留难;九者见他行施,无随喜心;十者见世饥馑,心不怜愍,而生欢欣。所以十业,得少资生报。”
《佛说灌顶七万二千神王护比丘咒经》云:“慎莫作盗窃,盗窃非好名。贪心取他物,后报作畜生,以偿其宿罪,轮转靡不经;收支不自由,锁械其身形。得善无恶缘,戒神常支持,梵天说神策,吉祥不相误。”
在《别离善恶报应经》亦载有十种恶报:一、久结宿怨,二、恒常疑虑,三、恶友随逐,四、善友远离,五、破佛净戒,六、王法谪罚,七、恣纵豫逸,八、恒时忧恼,九、自心不乐,十、死入阴间。
这句话讲不盗窃的果报,因果都在其间,盗窃这一种行为不去接触,自己就永久不会失去东西。不盗窃自然而然就会有十种巩固不坏的果报,没有任何人能够损坏。本文就和咱们共享不盗窃所获得的十种果报,第八种是人人都想要的。
一、资财盈积,王贼水火及非爱子,不能散灭。
意思是说只需离开盗窃,自己通过合理手法得到资财,那么自己的资财王贼水火及非爱子是不能散灭的,反之假如这些财富是以不合理不合理的手法得来的,那么就会有王、贼、水、火、非爱子这五种担忧。
二、多人爱念。
走到哪里就有很多人喜欢,“爱”便是喜欢。“念”走了之后还有人想着。
三、人不欺压。
咱们跟任何人在全部心里边就发这样的愿,期望我的呈现能给对方带去好处,假如觉得自己没有这个才能,发这这样的愿便是才能发动的开关,这是自性本有的瑰宝,所以发愿,我愿意让对方好。
四、十方赞美。
比如一个人经商本本分分,客户安心,生意做得长长久久。咱们看在国际上做大买卖的人,在华人范围内咱们知道的李嘉诚先生,经商本分,他的专辑里边有讲他经商对待协作伙伴的态度,跟他协作过的伙伴都期望持续跟他协作。事前谈好合同说好钱怎样分,赚到钱之后合同照常,他还再多分一份给对方,对方感觉占到便宜了,实际上他在投资,他的协作伙伴会越来越多,这些人占了一点便宜在背面都赞美他。
五、不忧危害。
只需财富得来合理,所以不用担心财富会有丢失,合理得到的财富,任何人以非法的手法都拿不走。
六、善名流布。
这是合理分配财富所得到的好名声,财富得到了可以拿出一部分来做慈善,慈善应该是一种生活习气,应该是一种理财方式,咱们在分配财富的时候应该就有这样的计划。把咱们个人部分财富流向社会,让社会去分配。
七、处众无畏。
在群众之中没有害怕,我不偷我不抢我不求,那怕什么,不害怕,自然而然理直气壮。俗语讲吃人家最短,拿人家手短,做什么事心里有一种有所求的心心里都会不安。所以处众无畏就体现出一个人在生活中对待财富的态度。
八、财命色力安乐,辩才具足无缺。
“财”便是财富,“命”便是性命,“色”便是人面貌脸色,“力”便是精力,后边两个字安乐,财富性命心安,精神面貌快乐。加上辩才都具足无缺。
九、常怀施意。
常常带着一种支付主意,养成习气,全部时全部处无求于人,欢欣支付。咱们现在学习佛法就学欢欣支付,这样学最简单也最完全。
十、命毕生天。
命毕生天自然而然享受不尽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