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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佛必知:业力与轮回详解

佛教基础

一、业的定义

古印度语称为竭摩,梵语(Karma),巴利文(Kamma),中文翻译为“业”。业有三种含义:一者、造作;二者、行动;三者、做事。在佛陀未出世之前的古印度,人们对业的解释为“做事情”。他们认为因为有欲,故有种种的欲向与欲望,我们的意念就有意志与方向,因为有欲向就会造业,有业故有果报。佛教用语中的“业”特别有“造作”之意。我们起心动念,对于外境与烦恼,起种种心去做种种行为。行为可分为身,口,意:用身体去做,用口去讲或心里在想,这些都是行动,称为造作,也称为业。这样的一个造作过程,就会招感到将来的果报,从果报来看它的原因,就有所谓业的因;从业的因到业的果报,就有所为的业力,既是说由业力与外缘配合形成果报,就是所谓的业力。

1、业因:我们再造作时,所做的行为,以及所做的事,称为业因。然而真正的业因是烦恼,如果没有它,我们就不会造作,故烦恼才是造作(业)的真正之因。

2、业力:我们造作的行为会形成一股力量,将来使我们承受各种果报。比如说我们骂人一分钟,这一行为(业因)一分钟后就已消失,但他有力量存在着,到将来有因缘时,它就形成果报,此称为业力。业力本身没有控制者,没有主宰者,是行为本身形成的力量。比如说天下雨,大地自然被它淋湿,它有一股令草木旺盛的力量存在着;我们造作各种行为之后,自然会形成一股力量,将来我们就得要承受各种果报,此为自然界的现象。

3、业果:既是业报。我们过去造业,因缘成熟,就形成果报,称为业报。有了业因,就形成业力,但未必既有果报,因为业力形成果报,要依赖外在的因缘来引发,所谓因缘成熟,既是业力(一般人所说的业因)与众缘配合,而形成果报的;如果没有众缘,就不可能形成果报。故经中常说:“若经千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聚时,果报还自受。”这是佛教中一个很著名的偈语,它的意思是:我们所做的行为(业因),形成了业力,它需要众缘来引发,才会形成果报。如果业因没有形成果报,它的势力可延续到千百劫之久,等到因缘会遇成熟时,我们必定要承受那个果报。

二、业的分类:业可分为很多种类。

1、以身,口,意三业来分。

①身业:身体的行动是一种造作,故身体的行为就是身业。

②口业:用心驱使口讲话,是一种行为造作,故讲话是口业。

③意业:我们的思想,也是一种造作,故驱使心去思维事物,就是意业。身,口,意三业的真正造业的主因是意,也既是我们的心。故有身,口业,必然会有意业存在,有意业未必有身,口业。

2、以业的性质来分。

①善业:我们造作的一切行为,事情,将来会形成好的果报。

②恶业:我们造作的一切行为,事情,将来会形成恶的果报。

③无记业:我们造作的一切行为,它不是善的,也不是恶的。比如走路,扒痒,这其中无善亦无恶,那只是你身体痒,就很自然,很习惯的扒了一下,这就是无记业。有人说无记业没有果报,这是不正确的,大乘佛教认为,无记业是有果报的,比如说,在一起飞机意外失事的事件中,当时机师并没有生起杀害搭客之心,但是当一些搭客在命终时,可能生起嗔心,怪罪於机师,认为这是他的疏忽所致,将来那位机师就可能要受到果报。善恶是指我们的心起善或起恶心而言,但有时候并非完全如此。我们有时候会因为愚痴而起善心造恶业。比如说,有人病的很痛苦,你起善心杀了他,杀人是恶业,以后要受恶的果报,但你却以为帮他脱离苦海,解脱了。依佛教的因果业报来说,这只是使他要受的病苦,延迟到下一世罢了。所以善恶业有时候并不因为我们的心是善或恶,而是要以果报来决定才是最正确的!

3、以共业与不共业来分:

①共业:我们造一些业,互相影响,关系密切,大家一起受果报,称为共业。

②不共业:我们造一些业,只影响个人的身心,个人受报,称为不共业。每个人的身心都是不共业所形成的果报,比如我们内心的思维,别人是不能和我们共同享用的;有比如我们共用佛堂来听闻佛法,同住在新加坡等,此皆是我们的共业。但共业中有不共业,比如新加坡人有不同的家庭,每个人享用自己的家庭物资,享受自己的家庭生活,这就是共业中的不共业,他们造了某些同样的业,共业组织家庭,就生活在一起,那就是共业。

4、以定业与不定业来分:

①定业:有些业的“果报”与“受报的时间”都以肯定,称为共业。比如杀人,果报是将来坠入地狱,称为报定;如果坠入地狱的时间也肯定,称为定业。如果坠入地狱的时间不肯定,称为不定业。在佛经中说,杀父母亲的业是逆罪,死后下一世必定坠入地狱,称为定业。

②不定业:有一些业的“果报”与“受报的时间”都不肯定,称为不定业。经常听说拜佛忏悔消业障,如果我们有深入经藏的话,就知道佛陀有三不能,其中一项就是“定业佛不能转”比如杀父杀母,定业不能转,今生死后必定坠入地狱,任有你怎样拜佛忏悔,都无法改变它的果报。但是不定业就不同,可以通过拜佛忏悔,修行来改变它。所以有许多人想靠忏悔来把一切的业消灭掉,这是不可能的。有些定业没办法转,一定要受报,那佛陀不是很差劲,没有能力吗?那也不是这样说,佛世时有一位阿闍世王,他杀父篡位,后来忏悔皈依佛教,在他死后,坠入地狱,但是很快就脱离地狱之苦,这是因为他遇到佛陀,皈依三宝,求佛忏悔等种种善根因缘,是他的定业有如此的改变,但“坠入地狱”的这一定业一定是要受的。

5、以引业与满业来分:

①引业:我们造了某些业,可是今生死后到六道中的某一道出世,称为引业。

②满业:我们投生到某一道,必须要有一些业报,使这一生的业报完满,称为满业。我们今世做人,就是过去世造了投生到人道中做人的引业,但每个人的果报都不一样,所以除了引业之外,还有其他的业,这种种业与引业配合起来,才圆满我们这个人生,这些业报,称为满业。又比如我们造很大的善业,可升天,享受天上的果报;如果造了很大的恶业,也可使我们坠落到地狱中受苦,这就是引业,但坠入地狱的每个众生的业报有不同,此为满业。业的分类很多,现在只讲这些,它们之间都有关系,比如身口意三业,有分善恶与无记,就是说身业有善恶与无记,口业有善恶与无记,意业有善恶与无记。身业有共与不共业;口业有共与不共业;意业有共与不共业,它们之间都有关系。

三、业的活动:

我们造业后,来世要受果报,它们的活动过程是怎样的?其实,业的活动就是我们生死轮回的相续,我们日复日年复年的生活着,这就是业的活动。我们在受业报的过程中,又再造新的业因。比如说,我们有这样的身体,脑袋和思想,那是过去的业形成的;但是今生的我们仍然利用现世的身心继续造业,故我们的业报不一定是前世带来的,有些是今世做,今世受。比如说抽烟,今生通过一些因缘,你染上了烟瘾;但是今生也可能下决心把它戒掉,这也是业。所谓业是种种行为造作,然后引发其他的因果报应,所以学佛者不应该误会业是前世带来的,我们可通过修身,修戒,修心和修慧,使重业轻受,轻业消除。如有人认为生病是过去的业报,就不去医治,那就不对。我们今世可造业也可以转变业果,因为不是所有的业都是定业,有许多业是不定业,它是随着不同的因缘而转变相续下去的。我们的业如瀑流,并没有停止不变的业因,这句话怎样讲?有些人以为我们造的业因储藏起来不动,遇到了某一些原因,就形成果报,这是不对的!而是我们造了种种业行为之后,它们互相影响,一直产生变化,延续下去。如果影响他的外缘不够强,它的变化就很小,所以你就以为它不动;如果外缘势力强大,它就形成了一个大的果报。打个比喻:你小时候打死一只蟑螂,这个业有很多,一个是你的行为,一个是你与蟑螂的关系,更有你当时起的恶念--杀心。这个恶念延续下来到今天,一直在你的心中,但是你把它遗忘了。它一直延续影响扩大,使你将来会打老鼠,乃至以后会杀人。但是如果你造了一些善业,如持戒,忏悔等,它又会减小,甚至会消灭。我们眼前所见到的山河大地,屋子,一切花草树木等,都是过去业的活动所形成的果报。它显现在眼前,我们对它内心执著,又升起新的内心造作,以后它又会形成新的果报,所以说山河大地也是我们业的活动与果报。

四、业的造作者:

业的造作者并不是单一的个体,并不是一个“我”再造业,它的主谋是五蕴当中的“行蕴”。这个“行蕴”就是造作的种种心。五蕴的“行蕴”当中包含着我们的种种烦恼,这些烦恼没有主人,烦恼本身就是烦恼,并不是有一个主人说他有烦恼,也不是有一个人有烦恼,当中没有一个“我”,他没有一个主宰者。假如我们有修行,断除一些因缘,那烦恼就没有了,故造业者实在是不可得。但是认为没有“东西”在造业也不对,它是五蕴当中的行蕴中的烦恼在造业。比如说天下雨,大地潮湿了,这是因为雨水弄湿了它,这当中没有主宰者使它潮湿。同样的也没有人在造业,而是烦恼驱使“业”向前继续活动。我们过去造种种的业形成力量(业力),加上过去与现在种种烦恼的引发,使我们所做的行为向前继续推动。烦恼本身没有主人,你今天有嗔心,但明天可能就没有。如果你有修行,嗔心就会消灭,所以嗔心没有主人。以佛法来说,它是五蕴法因缘生灭的相生相续的幻相,既是五蕴之间的种种法互相作用--相生互相一个接着一个的延续下去,就形成了幻相。好像瀑布形成这个例子:水一滴一滴的从高处相生相续地泻下来,就形成了一个我们以为“瀑布”的幻相。同样的,在我们五蕴身心相生相续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些幻相,因为我们有执著,我执,就以为有造业者,有受业者,而实际上业与制造者,只不过是因缘生灭的幻相。既是说造业者,受业者只不过是五蕴的生灭,也就是因缘的生灭幻相罢了。我们再以瀑布这个幻相来做比喻:有一个瀑布,下面有一块石头,经过长年累月的小滴冲击,石头变得光光滑滑的,你就会说瀑布把石头冲的光光滑滑的。同样的道理,里面并没有瀑布,只不过有很多很多的水滴连续的泻下来,经过了很久,石头就光滑了。并没有一个单一的个体使石头光滑,而是不知几千万滴的水把石头冲的很光滑。同样的道理,五蕴形成我们这个身心,而它又把我们向前推动,使得我们以为有人在造业。

五、业的止息:

修行解脱者,进入无馀涅槃后,他今生的果报身都舍掉,不再执取,以后再也不会在三界六道中受生,既是不受后有。业的止息并非把它完全灭除,这是断灭见;或是把所有的业果受完后,业才止息。正确的说法是当业没有烦恼为缘,将来的业果就不会生起。比如说,新加坡的蓄水池里有很多水,你家要装置水管,再开水龙头,自来水才会到你的家里来。如果没有这些设备,你家就没有自来水。在此比喻中,水管是外缘,蓄水池里的水是业因,业因没有外缘的引发,是不会形成果报的,此称为业的不生。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解脱者把所有的业完全断除,而是他们没有烦恼为外缘,业果就不能生起。故经中说:此灭故彼灭,此生故彼生。此话之意是:我们现在的烦恼不生起,将来的业有也没有机会生。因为互相因缘作用,有因必须要有缘,缘不生,因就不会生成果报,所以此灭故彼灭。没有业果就不可讲有业因,因,果是相对的,没有儿子就没有爸爸,没有爸爸就没有儿子。比如我现在出家了,我不是爸爸,但是在座各位有孩子的,就是你孩子的爸爸,那你就有爸爸与孩子的因果。如果没有业果,业因就不可得。打个比方说:这里有一罐油,如果没用它来点灯,那就不可说它是灯的因,如果用它来炒菜,吃了就排泄出去,怎莫可以说油是灯的因,故没有果就没有因。一个人没有烦恼,那就不会受果报,过去所做的一切就不能称为业因。所以烦恼的止息,就是业的止息,并非断尽业因来止息业,也不是承受完所有业果来止息它。

六、业的自性:

佛法中所讲的“缘起性空”是最讲究的法。这句话之意是:一切法都是众因缘在生灭,它的本性不可得,起行本空,没有自性,不是永恒存在,是无偿的,这是万法的实相,就是空相。这个业也是万法,除了一些少数的无为法以外,一般的法都是业的作用。业是因为众生执著而有;我们迷惑,在这缘生缘灭的万法中执著而做种种行为与造作,使他向前延续,这其中一无所得,没有东西在生灭。一个有智慧的人去寻求业的生灭相,其实是不可得的,因为它没有一个完整的自相,自体,故业没有自性。现在让我们来看看经论上对业的解说:①、“诸业本不生,以无定性故;诸业亦不灭,以其不生故。”这句话之意是:一切业本来不生,只有迷惑者才看到业的生灭。比如我们从凌晨二点到六点,坐在森林里观察“雾”,我们看到朦胧的雾,观看它合适生灭?又比如我们把冰放在水里,冰慢慢的溶解,那它何时不见掉?我们不能够看不到冰就说它不见掉,它一刹那一刹那溶成水,当你看不到它的形状时,你说它灭掉。同样的,我们看到雾的形状时说有;我们看不到它的形状时说灭。如果我们真正坐在那寻找的话,是看不到它的生;同时等它“生”出时,在坐在那儿观察:早上阳光照到“雾”,你也看不到它的灭。只不过经过一个时候,你就会发现到看到有一个自体,自性的“雾”,就认定它在或不在,结果就发现它生,它灭。而实际上是没有“雾”在生,“雾”在灭。只不过是空气冷了,水分子慢慢的增加凝结起来,我们就看到朦胧的一片,你就认为“雾”“生”了。当阳光普照大地,空气热了,水分子慢慢蒸发,“雾”慢慢不见掉,你就认为“雾”“灭”了。就是这么一回事,里能暂伏烦恼面没有“雾”。“雾”是我们给那片蒙蒙的水份一个名称罢了。所以业报也是如此,它没有生,因为没有自性;因为没有生,所以它没有灭。②、“若诸世间业,从于烦恼出,是烦恼非实,业当何有实。”这话之意是:世间的一切业报都是由于烦恼而生,但它本身是不实在的;现在烦恼,待会儿就快乐了,明天又烦恼了。它是变化无常,不实在的。不实在的东西做出来的东西,怎么是实在的哪?因为业与烦恼幻生幻灭,所以我们才可证悟到解脱。既是说:如果业是实在的,我们就不可能解脱。因为业本身是如幻如化的生灭,它没有自性,是不实在的,没有人束缚你,一切都是我们迷惑,执著而认为实有,当我们把这个执著放下,我们就解脱,不会被这个业所转;如果业是实在的,有自性的,我们把执著放下的话,那么这个业还是存在,阿罗汉就不可能解脱生死了。

七、轮回之迷

我们对轮回产生迷惑的原因:1、我们生不知来自何处?死不知往那里去?我们没有宿命通,不知道过去世怎样来?我们没有天眼通,不知道将来死了往哪去?结果我们生起一些邪见,胡思乱想,想出一套道理。2、当我们还活着的时候,听到见到他人讲一些生前死后的事,因为我们本身没有体验,不知是要信或不信?不知是真还是假?3、世间有很多宗教和学说,在解说人生的来去时,讲法都不一样,我们没办法判断谁是谁非,结果对这个轮回就迷惑,不知道是否有此事。

八.轮回的证据

⑴再生转世的记载:有些人能记得他的过去世,今生是从哪里转世而来,被人家报导出来;中国有这样的事,印度以前就有了,现在的西方也有这样的报导。有一个人,他出生后还记得前生的父母亲、儿子;是某个地方的人;住怎样的房子等等。有些科学家,或好奇者带他去寻找,结果找到了。他的前世的儿子已经变成老公公,他说出那个人名字,小时候所发生的事情,结果证实是他前世的儿子,那些科学家以及好奇者都相信他。十多年前《海峡时报》曾经记载了一个女孩,她自称前世是埃及一个法老王的婢女,法老王死后,他是其中的一个陪葬者,她被关在金字塔里,不能出来,就死在里面。由于它记得法老王埋葬的金字塔的入口处,并且知道怎样开了,她带专家去试验,结果发现真的是如此。这就是再生转世的真实记载,这就证明了我们有前生。⑵通灵的现象:既是灵媒,这些人能与死人通消息,这种现象证明人死后并不是什么都没有了。这些灵媒的神识可以离开身体,让死者上他的身讲话,这声音就是死者的声音,这证明人死后并不是一了百了,还是在活动中。⑶天才儿童:他们生下来不必学习就有特别的能力。最近报道一个六岁的女童,他的父亲发现她有特别的能力,他放下电脑的工作,专心教导她,结果十二岁的她考上了大学,十六岁要考取博士学位,她的愿望是要当一名大学教授。一些天才音乐家,如莫扎特、萧邦等,有些小小年纪就会拉提琴,有些会作曲,他们的天份是前世的业带来的,是不需要学习就会的。⑷催眠术:现在的催眠术很厉害,有一些人通过催眠后,可以讲出前生的一些事迹。一些心理学家对这些事情半信半疑,但经过研究,调查后发现真有此事,这说明每个人都有能力记忆起前世,因为他们在清醒时被现前的境界所转,所以没有办法回忆。⑸宿命通与天眼通:一些有高深禅定工夫的修行人,可以用宿命通,知道自己或他人的过去世,或是以天眼通知道自己或他人的未来世。在印度的喜马拉雅山附近,有许多修禅定者能入很深的禅定,他们有宿命通,知道过去世与未来世,有些修禅者甚至能观察到八万劫以前的事情,他们相信有轮回,所以印度是世界上第一个相信有轮回的国家。

九、对业与轮回的误解:

佛教徒相信业、相信轮回,但对他们有误解。⑴、有些人认为佛教的业与轮回,是释迦牟尼佛从印度教的修行者那学习来的,而事实上并不是。业与轮回是世间的真理,因为印度的一些外道先发现,他们演说出来,而释迦牟尼佛是一位觉者,自觉觉他,觉行圆满,觉悟这世间的真理,它所讲演的佛法也必定符和真理,外道把这业与轮回先讲演出来,佛陀也阐释业与轮回的道理,但这并不等于释迦牟尼佛所讲的业与轮回是向外道学习来的。⑵、释迦牟尼佛诠释的业与轮回与外道所讲的不一样:佛教认为业与轮回是无作者、无受者、没有主宰,佛陀说诸法无我,故无造业与受业者;印度外道发现业与轮回的存在,但是却找不出原因,他们认为业与轮回有一个主宰者--大梵天;而佛教认为业与轮回没有主宰,这只是世间自然的法则,以佛法来讲,既是“法尔如是”。⑶、业与轮回是假有的幻相,我们相信业与轮回,但千万别把它当作是实有,它是假有,因缘幻化而有,不实在的。这个业非常,非独立存在。“业非常”之意既是:有些人认为在百千万劫以前造一个业因,它可以储存不变,留到今世才受报,这就是“常见”。如果一个东西“常”,它就不会再变化,故业非“常”。“业本身不是独立存在的”此话之意既是:我们造了一个业,它并不是独立形成的,是众多的东西配合成的;即是我们造业时,并非只造了一个业,而是同时造了很多业。这些业之间互相为因缘和合而生成。所谓因缘和合,既是一个东西,并非由单独一个东西生起,而是由很多东西互相配合而形成的。业也是如此,既然是因缘和合,它不是单一的,不是独立一个存在的,它是由很多东西互相影响,因缘和合而形成的。比如:我们做了一个偷盗的业,人们往往会认为它是单一的行为表现,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它是贪心、有恶朋友、或是没福报,需要它,但又得不到,而造成要偷盗。业是不能断灭的,他一直向前延续,与不同的外缘作用,就有不同的转变。当它转变形成了果报,我们就要受报;它不形成果报,咱们就无需承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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