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龙树菩萨会通大乘和声闻乘,从大乘角度重新阐释和含摄声闻乘法,使得三十七道品成为大小乘共通之道,也即被大乘经开显、龙树菩萨论重新阐释过的四念处等,是可通于小乘果或大乘果的证法,对应于天台所谓大乘通教。
很多人误认为只有南传声闻乘的禅法才系统、严密,其实北传的四念处(或称四念住)禅法不仅通声闻乘,也通大乘行果,只是要以大乘菩萨道的菩提发心和利他悲心为前提。
菩萨为度化一切众生,需学一切善法、一切道,包括所谓声闻法,“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悉学一切善法、一切道,所谓干慧地乃至佛地。”。“是九地应学而不取证,佛地亦学亦证”
三十七道品可以有条件地看作三乘共法,“复次,何处说三十七品但是声闻、辟支佛法,非菩萨道?是《般若波罗蜜.摩诃衍品》中,佛说四念处乃至八圣道分是摩诃衍;三藏中亦不说三十七品独是小乘法。”,“佛以大慈故,说三十七品涅盘道,随众生愿,随众生因缘,各得其道。”
一 四念处的基本涵义
问曰:
何等是四念处?
答曰:
身念处,受、心、法念处,是为四念处。
观四法四种: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是四法虽各有四种,身应多观不净,受多观苦,心多观无常,法多观无我。
何以故?凡夫人未入道时,是四法中,邪行起四颠倒:诸不净法中净颠倒,苦中乐颠倒,无常中常颠倒,无我中我颠倒。破是四颠倒故,说是四念处;破净倒故说身念处;破乐倒故说受念处;破常倒故说心念处;破我倒故说法念处。
以是故说四,不少不多。
(一) 身念处
问曰:
云何得是四念处?
答曰:
行者依净戒住,一心行精进,观身五种不净相。
何等五?一者、生处不净,二者、种子不净,三者、自性不净,四者、自相不净,五者、究竟不净。
云何名生处不净?
头、足、腹、脊、胁、肋诸不净物和合,名为女身。内有生藏、熟藏、屎尿不净,外有烦恼业因缘风,吹识种令入二藏中间。若八月,若九月,如在屎尿坑中。如说:
“是身为臭秽, 不从花间生,
亦不从瞻卜, 又不出宝山。”
是名生处不净。
种子不净者,父母以妄想邪忆念风吹淫欲火故,血髓膏流,热变为精。宿业行因缘,识种子在赤白精中住,是名身种子。如说:
“是身种不净, 非余妙宝物,
不由净白生, 但从尿道出!”
是名种子不净。
自性不净者,从足至顶,四边薄皮,其中所有不净充满;饰以衣服,澡浴花香,食以上馔,众味肴膳,经宿之间,皆为不净。假令衣以天衣,食以天食,以身性故亦为不净,何况人衣食?如说:
“地水火风质, 能变除不净,
倾海洗此身, 不能令香洁!”
是名自性不净。
自相不净者,是身九孔常流不净,眼流眵、泪,耳出结聍,鼻中涕流,口出涎吐,厕道、水道常出屎、尿,及诸毛孔汗流不净。如说:
“种种不净物, 充满于身内;
常流出不止, 如漏囊盛物。”
是名自相不净。
究竟不净者,是身若投火则为灰,若虫食则为屎,在地则腐坏为土,在水则膀胀烂坏,或为水虫所食。一切死尸中,人身最不净。不净法,九相中当广说。如说:
“审谛观此身, 终必归死处。
难御无反复, 背恩如小人。”
是名究竟不净。
复次,是身生时、死时,所近身物,所安身处,皆为不净;如香美净水,随百川流,既入大海,变成咸苦。
身所食啖种种美味,好色好香,细滑上馔,入腹海中,变成不净。是身如是从生至终,常有不净,甚可患厌!
行者思惟:是身虽复不净,若少有常者犹差,而复无常。
虽复不净、无常,有少乐者犹差,而复大苦。
是身是众苦生处,如水从地生,风从空出,火因木有,是身如是,内外诸苦皆从身出。
内苦名老、病、死等,外苦名刀杖、寒热、饥渴等,有此身故有是苦。
问曰:
身非但是苦性,亦从身有乐;若令无身,随意五欲,谁当受者?
答曰:
四圣谛苦,圣人知实是苦,愚夫谓之为乐;圣实可依,愚惑宜弃。
是身实苦,以止大苦故,以小苦为乐。譬如应死之人,得刑罚代命,甚大欢喜;罚实为苦,以代死故,谓之为乐。
复次,新苦为乐,故苦为苦:如初坐时乐,久则生苦;初行、立、卧亦乐,久亦为苦。屈申、俯仰,视眴、喘息,苦常随身;从初受胎,出生至死,无有乐时。
若汝以受淫欲为乐,淫病重故,求外女色,得之愈多,患至愈重。如患疥病,向火揩炙,当时小乐,大痛转深;如是小乐,亦是病因缘故有,非是实乐,无病观之,为生慈愍。离欲之人观淫欲者,亦复如是,愍此狂惑为欲火所烧,多受多苦。
如是等种种因缘,知身苦相、苦因。行者知身但是不净、无常、苦物,不得已而养育之;譬如父母生子,子复弊暴,以从己生故,要当养育成就。身实无我,何以故?不自在故。譬如病风之人,不能俯仰行来;病咽塞者,不能语言。以是故,知身不自在。如人有物,随意取用;身不得尔,不自在故,审知无我。
行者思惟是身,如是不净、无常、苦、空、无我,有如是等无量过恶。如是等种种观身,是名身念处。
(二) 受念处
得是身念处观已,复思惟众生以何因缘故贪着此身?乐受故。
所以者何?
从内六情、外六尘和合故,生六种识。六种识中生三种受: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是乐受一切众生所欲,苦受一切众生所不欲,不苦不乐受不取、不弃。如说:
“若作恶人及出家, 诸天世人及蠕动,
一切十方五道中, 无不好乐而恶苦。
狂惑颠倒无智故, 不知涅盘常乐处!”
行者观是乐受,以实知之,无有乐也,但有众苦。何以故?乐名实乐,无有颠倒。一切世间乐受,皆从颠倒生,无有实者。
复次,是乐受虽欲求乐,能得大苦。
如说:
“若人入海遭恶风, 海浪崛起如黑山;
若入大阵斗战中, 经大险道恶山间。
豪贵长者降屈身, 亲近小人为色欲。
如是种种大苦事, 皆为着乐贪心故!”
以是故,知乐受能生种种苦。
复次,虽佛说三种受,有乐受,乐少故名为苦;如一斗蜜,投之大河,则失气味。
问曰:
若世间乐,颠倒因缘故苦,诸圣人禅定生无漏乐,应是实乐。何以故?此乐不从愚痴颠倒有故,此云何是苦?
答曰:
非是苦也!
虽佛说无常即是苦,为有漏法故说苦。何以故?
凡夫人于有漏法中心着,以有漏法无常失坏故生苦;无漏法心不着故,虽无常,不能生忧悲苦恼等故,不名为苦,亦诸使不使故。
复次,若无漏乐是苦者,佛不别说道谛,苦谛摄故。
问曰:
有二种乐:有漏乐,无漏乐。有漏乐下贱弊恶,无漏乐上妙。何以故于下贱乐中生着,上妙乐中而不生着?上妙乐中生着应多,如金银宝物,贪着应重,岂同草木?
答曰:
无漏乐上妙而智慧多,智慧多故能离此着。有漏乐中爱等结使多,爱为着本;实智慧能离,以是故不着。
复次,无漏智慧,常观一切无常;观无常故,不生爱等诸结使。譬如羊近于虎,虽得好草美水而不能肥;如是诸圣人虽受无漏乐,无常空观故,不生染着脂。
复次,无漏乐不离三三昧、十六圣行,常无众生相。若有众生相,则生着心;以是故,无漏乐虽复上妙而不生着。
如是种种因缘,观世间乐受是苦,观苦受如箭,不苦不乐受观无常坏败相。如是则乐受中不生欲着,苦受中不生恚,不苦不乐受中不生愚痴,是名受念处。
行者思惟:以乐故贪身,谁受是乐?思惟已,知从心受,众生心狂颠倒故而受此乐。
当观是心无常生灭相,一念不住,无可受乐;人以颠倒故,谓得受乐。何以故?
初欲受乐时心生异,乐生时心异,各各不相及,云何言心受乐?
过去心已灭故不受乐,未来心不生故不受乐,现在心一念住疾故不觉受乐。
问曰:
过去、未来不应受乐,现在心一念住时应受乐,云何言“不受”?
答曰:
我已说去疾,故不觉受乐。
复次,诸法无常相故无住时,若心一念住,第二念时亦应住,是为常住,无有灭相。如佛说:“一切有为法三相。”住中亦有灭相,若无灭者,不应是有为相。
复次,若法后有灭,当知初已有灭。譬如人着新衣,初着日若不故,第二日亦不应故,如是乃至十岁应常新;不应故而实已故。当知与新俱有,微故不觉;故事已成,方乃觉知。以是故,知诸法无有住时。云何心住时得受乐?若无住而受乐,是事不然!
(三) 心念处
以是故,知无有实受乐者;但世俗法以诸心相续故,谓为一相受乐。
问曰:
云何当知“一切有为法无常”?
答曰:
我先已说,今当更答。
是有为法一切属因缘故无常,先无今有故、今有后无故无常。
复次,无常相常随逐有为法故,有为法无有增损故,一切有为法相侵克故无常。
复次,有为法有二种老常随逐故:一者、将老,二者、坏老。
有二种死常随逐故:一者、自死,二者、他杀。
以是故,知一切有为法皆无常。
于有为法中,心无常最易得。
如佛说:“凡夫人或时知身无常,而不能知心无常。若凡夫言身有常犹差,以心为常是大惑!何以故?身住或十岁、二十岁;是心日月时顷,须臾过去,生、灭各异,念念不停,欲生异生,欲灭异灭,如幻事,实相不可得。”
如是无量因缘故,知心无常,是名心念处。
(四) 法念处
行者思惟:是心属谁?谁使是心?观已,不见有主;一切法因缘和合故不自在,不自在故无自性,无自性故无我。若无我,谁当使是心?
问曰:
应有我!何以故?心能使身,亦应有我能使心。譬如国主使将,将使兵;如是应有我使心,有心使身,为受五欲乐故。
复次,各各有我心故,知实有我。若但有身,心颠倒故计我者,何以故不他身中起我?
以是相故,知各各有我。
答曰:
若心使身,有我使心,应更有使我者!
若更有使我者,是则无穷。又更有使我者,则有两神。
若更无我,但我能使心,亦应但心能使身。
若汝以心属神,除心则神无所知。
若无所知,云何能使心?
若神有知相,复何用心为?
以是故,知但心是识相故,自能使身,不待神也。如火性能烧物,不假于人。
问曰:
火虽有烧力,非人不用;心虽有识相,非神不使。
答曰:
诸法有相故有,是神无相故无。汝虽欲以气息出入、苦乐等为神相,是事不然!何以故?出入息等是身相,受苦乐等是心相,云何以身、心为神相?
复次,或时火自能烧,不待于人。但以名故,名为人烧。汝论堕负处,何以故?神则是人,不应以人喻人。
又复汝言:“各各有我心故,知实有我,若但有身,心颠倒故计我者,何以不他身中起我?”
汝于有我、无我未了,而问“何以不他身中起我?”自身、他身皆从我有,我亦不可得。若色相、若无色相,若常、无常,有边、无边,有去者、不去者,有知者、不知者,有作者、无作者,有自在者、不自在者,如是等我相,皆不可得;如上〈我闻品〉中说。
如是等种种因缘,观诸法和合因缘生,无有实法有我,是名法念处。
二 三种四念处
是四念处有三种:性念处、共念处、缘念处。
云何为性念处?
观身智慧,是身念处;观诸受智慧,是名受念处;观诸心智慧,是名心念处;观诸法智慧,是名法念处。是为性念处。
云何名共念处?
观身为首,因缘生道,若有漏,若无漏,是身念处;观受、观心、观法为首,因缘生道,若有漏,若无漏,是名受、心、法念处。是为共念处。
云何为缘念处?
一切色法,所谓十入及法入少分,是名身念处;六种受:眼触生受,耳、鼻、舌、身、意触生受,是名受念处;六种识:眼识,耳、鼻、舌、身、意识,是名心念处;想众、行众及三无为,是名法念处。是名缘念处。
(一) 性念处
是性念处,智慧性故无色;不可见;无对。或有漏,或无漏;有漏有报,无漏无报。皆有为因缘生;三世摄;名摄;外入摄。
以慧知。有漏是断知,无漏非断知;有漏是可断,无漏非可断。是修法;是无垢;是果亦有果;一切非受法;非四大造;有上法。有漏念处是有,无漏念处是非有。皆是相应因。
四念处摄六种善中一种行众善分,行众善分摄四念处;不善,无记漏中不相摄。
或有四念处非有漏,或有漏非四念处;或有四念处亦有漏,或非四念处亦非有漏。
有四念处非有漏者,是无漏性四念处。
有漏非四念处者,除有漏性四念处,余残有漏分。
四念处亦有漏法者,有漏性四念处。
非四念处非有漏法者,除无漏性四念处,余残无漏法。
无漏四句,亦如是。
(二) 共念处
共念处,是共念处中身业、口业,是为色,余残非色;一切不可见;皆无对。或有漏,或无漏。皆有为。有漏念处有报,无漏念处无报。因缘生,三世摄,身、口业色摄,余残名摄。心意识内入摄,余残外入摄。
以慧知。有漏是断知,无漏非断知;有漏可断,无漏非可断。皆修法;皆无垢。是果亦有果;一切非受法。身、口业是四大造,余残非四大造。皆有上法。有漏念处是有,无漏念处是非有。身、口业及心不相应诸行,是非相应因;余残是相应因。
五善分摄四念处,四念处亦摄五善分,余残不相摄;不善,无记漏法不摄。
或有四念处非有漏,或有漏非四念处;或有四念处亦有漏,或非四念处亦非有漏。
有四念处非有漏者,无漏四念处。
有漏非四念处者,除有漏四念处,余残有漏法。
有四念处亦有漏者,有漏四念处。
非四念处非有漏者,虚空、数缘尽、非数缘尽。
或有四念处非无漏,或有无漏非四念处;或有四念处亦无漏,或非四念处非无漏。
有四念处非无漏者,有漏四念处。
有无漏非四念处者,三无为法。
有四念处亦无漏者,无漏四念处。
非四念处非无漏者,除有漏四念处,余残有漏法。
(三) 缘念处
是缘念处,缘念处中:
一念处是色,三念处非色。
三不可见,一当分别:身念处有可见、有不可见;可见者一入,不可见者九入及一入少分。
三无对,一当分别:身念处有对十入,无对一入少分。
身念处有漏十入及一入少分,无漏一入少分;受念处有漏意相应是有漏,无漏意相应是无漏,心念处亦如是;法念处有漏想众、行众,是有漏;无漏想众、行众及无为法,是无漏。
三是有为,一当分别:法念处想众、行众是有为,三无为法是无为。
不善身念处及善有漏身念处是有报,无记身念处及无漏是无报;受念处、心念处、法念处亦如是。
三从因缘生,一当分别:法念处有为从因缘生,无为不从因缘生。
三三世摄,一当分别:法念处有为是三世摄,无为非三世摄。
一念处摄色,三摄名。
一念处内入摄;受念处、法念处,外入摄;一当分别:身念处或内入摄,或外入摄;五内入是内入摄,五外入及一入少分是外入摄。
以慧知。有漏者是断见,无漏者非断见。有漏者可断,无漏者非可断。
修当分别:身念处善应修,不善及无记不应修;受、心念处亦如是;法念处有为善法应修,不善及无记及数缘尽不应修。
垢当分别:身念处隐没是垢,不隐没非垢;受、心、法念处亦如是。
三念处是果亦有果;一当分别:法念处或果非有果,或果亦有果,或非果非有果;数缘尽,是果非有果;有为法念处,是果亦有果;虚空、非数缘尽,是非果非有果。
三不受;一当分别:身念处堕身数是受,不堕身数非受。
三非四大造,一当分别:身念处九入及二入少分,四大造;一入少分,非四大造。
三念处有上,一当分别:法念处有为及虚空、非数缘尽,是有上;涅盘是无上。
四念处若有漏是有,若无漏是非有。
二念处相应因,一念处不相应因;一当分别:受念处、心念处,相应因;身念处,不相应因;法念处,想众及相应行众是相应因;余残是不相应因。
四念处分摄六善法,六善法亦摄四念处分。不善分、无记分,亦如是随种相摄。
三漏摄一念处分,一念处分亦摄三漏。
有漏摄四念处分,四念处分亦摄有漏。
无漏摄四念处分,四念处分亦摄无漏。
如是等义,〈千难〉中广说。
四 内、外四念处
1 内外身
问曰:
何等为内身?何等为外身?如内身、外身皆已摄尽,何以复说内外身观?
答曰:
内名自身,外名他身。
自身有二种:一者、身内不净,二者、身外皮、毛、爪、发等。
复次,行者观死尸膀、胀、烂、坏,取是相,自观身亦如是相,如是事我未离此法。死尸是外身,行者身是内身。如行者或时见端政女人心着,即时观其身不净,是为外;自知我身亦尔,是为内。
复次,眼等五情为内身,色等五尘为外身;四大为内身,四大造色为外身;觉苦乐处为内身,不觉苦乐处为外身;自身及眼等诸根,是为内身;妻子、财宝、田宅、所用之物,是为外身。
所以者何?一切色法,尽是身念处故。
行者求是内身,有净、常、乐、我?审悉求之,都不可得,如先说观法。内观不得,外或当有耶?何以故?外物是一切众生着处。外身观时,亦不可得。
复作是念:“我内观不得,外或有耶?”外观亦复不得,自念:“我或误错,今当总观内外。”观内、观外,是为别相;一时俱观,是为总相。
总观、别观,了不可得,所观已竟。
2 内外受
问曰:
身念处可得内外,诸受是外入摄,云何分别有内受、外受?
答曰:
佛说有二种受:身受、心受。身受是外,心受是内。
复有五识相应受是外,意识相应受是内。
十二入因缘故诸受生。内六入分生受是为内,外六入分生受是为外。
粗受是为外,细受是为内。
二种苦:内苦、外苦。
内苦有二种:身苦、心苦。
身苦者,身痛、头痛等四百四种病,是为身苦;心苦者,忧、愁、瞋、怖、嫉妒、疑,如是等是为心苦。
二苦和合,是为内苦。
外苦有二种:
一者、王者、胜己、恶贼、师子、虎狼、蚖蛇等逼害;二者、风雨、寒热、雷电、礔礰等。
是二种苦,名为外受。
乐受、不苦不乐受,亦如是。
复次,缘内法,是为内受;缘外法,是为外受。
复次,一百八受,是为内受;余残是外受。
3 内外心
问曰:
心是内入摄,云何言观外心?
答曰:
心虽内入摄,缘外法故名为外心,缘内法故是为内心。
意识是内心,五识是外心。
摄心入禅是内心,散乱心是外心。
内五盖、内七觉相应心,是为内心;外五盖、外七觉相应心,是为外心。
如是等种种分别内、外,是为内、外心。
4 内外法
问曰:
法念处是外入摄,云何言观内法?
答曰:
除受,余心数法能缘内法心数法是内法;缘外法心数法及无为、心不相应行,是为外法。
复次,意识所缘法,是名为法,如佛所说:“依缘生意识。”是中除受,余心数法是为内法,余心不相应行及无为法,是为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