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昔我们为了自利,所作所为皆是损害他人的,从今天开始要转换过来:为了承办他人的利益,愿一切损害都落到自己身上。这样才有真正的利他心、菩提心。否则仅在嘴上轻巧地说一说,或者偶尔地做一做,无济于事,都是假的。
我们在面对他人或为他人做事时并没有放下自我,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我帮你做什么什么……我要怎样怎样……全是“我的”想法,“我的”决定,这种态度要放下。我们在他人面前不能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不能过于固执己见、自以为是,应该完全放下自我。
在父母众生面前,我们要知道羞愧,要懂得知恩图报。因为所有的众生都曾是我们宿世的父母,但由于自己无明愚痴,伤害过无数的父母众生,自己就是大罪人——罪孽深重!因此要对自己的罪孽有畏惧感、有羞愧感。
我们这些凡夫在佛菩萨或父母众生面前都是罪人,如果有自以为是、高高在上的想法、态度都是错误的。不要这样,当你真有功德,真能利益他人时,他人自然会恭敬你、服从你。
——摘自《入菩萨行论》讲记(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