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乘威迫胁。
【解释】利用威势胁迫他人。
【分析】前面所说的‘逞志作威’,不过是凶恶横暴而已,而这里说的‘迫胁’,则是实实在在以武力威逼。例如,当官的人在犯人不服时,却以强迫手段使他屈服;钱财不给时,却强迫他给;甚至于逼迫百姓做工,并且限期完成;催讨征收钱粮时,像流星的光一样急迫;以及富贵人家,凌辱压迫妇女,逼人出售田产,倚靠强势索债,仗著暴力催讨租金等事,都是乘威迫胁。这些行为必定受到天怒人怨,不遭报应的非常地少。
【故事】《汉纪》中记载,宣城郡的太守邵封,为人贪心、残忍又暴虐,有一天,他忽然变成了老虎,到郡内吃人,当老百姓呼叫它‘封使君’时,它就温驯地摇著尾巴离开。当地有一首民谣说:‘莫学封使君,生不治民死食民。’这个故事可作为不体恤人民的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