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纵暴杀伤。
【解释】放纵暴行,杀伤人命。
【分析】放纵暴行,无论将相、官吏、百姓都有可能违犯,但莫过于利用军队任意屠杀掠夺;其次是审判案件,过度伤害到无辜的人。残暴的行为已经是不可以,更何况是任意地去做,最显明重大的罪恶,没有比这个更大的了。然而,若将放纵暴行的权力,用来施行救人的仁心,那么最显著广大的仁心,也没有比这种更大的。
【故事】元朝时,广州的黄姓同知,夫妇都患了病,躺在不同的病床上。他的妻子梦到冥吏拿著公文,带著几位狱卒,手持枷锁,打开帐帘,好像要抓人的样子,说:‘这个不是!’于是到对面床,揭开帐帘说:‘就是这个人!’夫妇都被惊醒,丈夫说:‘我必定会死呀!我在奉命招安时,杀了许多无辜的人,现在都来索命了。’隔天,果然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