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生命是素食一个很重要的观念。大自然的一花一木,都是有生命的个体,任意伤生害命,都是欠缺尊重生命的行为。
人是万物之灵,是生命最高的形式,是地球上万物的主宰--难道这还是个问题吗?
然而,在国外这些年的所见所闻,让我对这个问题有了越来越多的思考。而引起这类思考的都是一些平平常常、不经意中的所见所闻。
我忘不了一个夏日的黄昏,天空乌云密布,风雨欲来。瑞士日内瓦湖畔石子小路上,游人寥寥无几。湖畔乱石滩上有一只孤独的天鹅在卧巢孵卵。它在此静卧已有好几天了。
每天散步的游人都会关切地远远注视着它,或者默默地在不远的石头上放下几片面包,一把玉米粒,和天鹅一起静静地等待它的孩子的诞生。
忽然,天空骤变,黑云奔腾翻滚,湖水也呼应着掀起了波浪,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游人纷纷躲避,只有那只天鹅仍默默地坚守在乱石滩上一动不动。
这时我看到一个七八岁的男孩,手里拿着一件雨衣,在湖畔的小路上担心地望着不远处的天鹅。风吹乱了他软软的头发,他眼中充满焦虑,他是想去为天鹅遮雨,又为担心 会打扰它而踌躇。
这让我深深地感动。日内瓦湖畔苍凉云天之下孤独的天鹅,和它身边不敢靠近的小小守卫者,就像一幅动人的油画,从此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之中。
如果说湖畔天鹅和小守卫者的画面过于忧郁,那么另一幅人与动物的图画则带着浓郁的喜剧色彩。
那是在加拿大魁北克一个自然公园,一条窄窄的沥青小路在方圆几十公里的山峦间蜿蜒盘旋,穿过郁郁葱葱的山林,串起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湖泊。
我驱车前行,忽然, 前方路旁的树林里走出了一只褐色的凤头山鸡,它的身后跟着四五只小绒团儿似的鸡雏,摇摇摆摆好像是要穿过公路到对面的树林里去。这一家子山鸡的突然出现,使我和对面开来的两辆车都停了下来。
为了不打扰它们,大家都安静地坐在车里不动,等待这小小的一队横过公路。
谁知这位山鸡妈妈并不领情,它显然被这些打扰它们的铁皮怪物所激怒,于是母性大发, 顿时摆出一副为自己的孩子拼命的架势,它先发了一声信号,令小鸡们调头奔回树林,然后只身冲上公路中央,怒发冲冠,浑身羽毛倒竖,冲着两边的汽车发出挑战的咕咕声,左冲右突。
对面车上的小伙子被山鸡的无名火弄得哭笑不得,进退两难,只好开门下车,躬着腰,以日本人的90度大礼好不容易把山鸡请下了路面,把自己的车开了过去。
谁知这位鸡妈妈得礼不饶人,又重新冲回公路上,以更大的愤怒向着第二辆已经启动的汽车扑了过去,一副誓与汽车拼个你死我活的架势。驾车人被英勇冲过来的山鸡妈 妈吓了一大跳,急打方向盘躲避,竟差点儿翻下路沟。
我在一旁被这场“鸡车大战”吓得目瞪口呆,竟忘了掏出相机拍摄一张难得的照片,事后为此整整遗憾了一天。
另一次公路遇险是在夜晚,加拿大西部落基山一国家公园。
几天来落基山的壮丽景色让我废寝忘食,驱车飞驰在雄伟的大山和壮丽的冰川之间,每每到夜幕降临尚未考虑投宿何处。这天又是晚上十一点多了,除了车灯照射下的 有限路面,车窗外的大山只剩下巨大的黑影,两侧树林也成了模模糊糊一片,路上很久不见任何车辆了。
忽然我看到前方公路上停着一辆车,似乎车前有两个人蹲在那儿忙着什么。我的心一下子提起来:出了交通事故,有人伤亡!我减慢车速,停在旁边一看,原来是一只横过公路的野鹿,可能是被突然而至的车灯晃了眼睛,惊 慌失措愣在了路中央。
那辆车刹车不及一下子撞了上去,鹿不幸被撞伤,倒在路上。那两个开车人一个正手忙脚乱地给鹿包扎伤口,另一个则急得团团转,不知在这深更半夜,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大山 里何处去找急救站。都是远方的游客,人生地不熟,又都是正急匆匆赶去夜宿的过路者。
深夜,在这茫茫无人的山野,一只受伤的野鹿却拖住了行色匆匆的夜归人的步伐,牵住了他们的心。他们不知前方多远才有村镇,只知几十公里外来的路上曾见到一个小镇。于是,他们将伤鹿抬上车,调转车头,向来路疾驶而去。
一只半人多高的鹿无疑是一条不可忽视的生命,但那些随处可见,渺小得如同草芥的虫蚁的生命同样受到人类的尊重。
在一次阿尔卑斯山的远足中,我无意中走入了一处位于两千多米高山上的少年夏令营。营地坐落于一片疏密适中的森林中。巨大的百年老树像一把把撑开的绿伞,遮掩 着孩子们在林间空地上支起的帐篷。那些十四五岁的男孩子有的坐在树荫下嬉戏,有的安静地坐在帐篷外的枯木干上聊天,轻松悠闲,犹如置身世外桃源。
令我惊奇的是,就在这生活着二三十个活泼好动的男孩子的夏令营里,竟赫然存在着五六个直径一米有余、高半米多的巨大蚁穴!它们散落在树林里,由细小的松枝、 树皮碎屑和腐殖土堆成,数不清的蚂蚁忙忙碌碌,在蚁穴堆上进进出出,在自己几十年聚沙成塔般建立起的家园中,不受外界干扰地过着自己的日子。
我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巨大和集中的蚁穴,自然惊奇不已。更让我感叹的是这些巨大但不堪人类一击的蚁穴竟能在孩子们的营地中安然无恙,与几十个正值顽皮年龄的男孩和平共 处、互不妨碍。如果孩子们没有从小受到尊重生命、保护自然、与动物为友的教育,这些蚁穴的下场是可想而知。
诸如此类的事其实都是日常小事,可贵的是当事人并没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赋予什么重大深远的意义,他们只是按照自己的习惯,理所应当地做大家都会做的事。他们所爱护的也不是什么国宝级或国家几级保护动物。平常的人、平常的动物,平常的事,但贵在平常。
这些日常的小事在无形中会慢慢改变着人们对生命含义的理解,逐渐学会对所有生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也不应该以一种生命形式去主宰它。
人类对其他生命不负责任,也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人类如果真是“万物之灵”的话,那只意味着人类要把其他生命当作朋友,从而担负起自己对其他生命的更大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