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惑:既然“我”是五蕴的综合体,是一个假立的法,是空性的,那是谁来造业、谁来受果啊?既然造业者是无常的,在刹那当中变化,造业者和受果者就不是一个法。造业者造完业就灭了,没有了;而感受果报的受果者是新产生的,他没有造业却要受果,造业者却可以不受,这样因果关系不就混乱了吗?
佛在经中讲过:“诸比丘,所造所积之此业即不成熟于外界之地界等上,而成熟于有执受之蕴等上。”即众生造的业,无论是善业还是恶业,将来一定会成熟在自己的五蕴上,不可能成熟在土、石头等外境上。
意思是谁造谁受,自己造的自己受,自己没造的就不用受,这在相续上是可以安立的。造者与受者虽然是两个人,但是同一个相续,所以在这个相续上可以安立业果关系。虽然造业者造完业就灭了,但是他的相续没有断,相续一直连着。最后业力成熟时,感果者与前面造业者是同一个相续。
虽然这个相续是虚假的,但在此上可以安立因果关系。虚假的人造虚假的业,感受虚假的果,虽然不是实有的,都是虚妄的,但都是可以安立的。
如同我们晚上做梦,梦中与自己心爱的人生离死别、痛哭流涕……确实有痛苦,也有感受痛苦的人,就跟真的一样。事实上有没有?没有。同样,无论是造业者造业,还是受果报者受果报,尽管都是虚妄的,但都可以无欺地安立、无欺地存在。所以佛讲“万法皆空,因果不空”。
——摘自《入菩萨行论》讲记(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