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居是指永恒的法身、智慧和生命。法不存在、不灭、不变,却永远长存。”《法华经》卷一:“法居于法位,天地常存。”在唐代西域,苏巴陀陀陀伯说:“不要说如来终究死了,法身永存。”“若无时无变,万物无变,如果自然界没有变化,如果自身没有变化,那么你应该知道你是永久居民。”。因此,所有“不变”现象都被称为“永久居留”虱子新语:孔子说他与冷言合作:“你是同一个金刚,你是不朽的,你会变得更坏。”
什么是常住
《楞严经》将佛果称为常住,经中列举了佛境界中的七个果位名目,分别是菩提、涅槃、真如、佛性、庵摩罗识、空如来藏、大圆镜智,这七事也被称为“常住七果”。
常住之「常住物」
常住,也作为“常住物”的代称,即是指寺院所有的财物,如房舍、树木、钱财、饮食等。常住有四种,第一种常住常住,第二种十方常住,第三种现前现前常住,第四种十方现前常住。
常住常住物:第一个“常住”指人,即十方三世僧为物主,故名常住。第二个“常住”指山门、殿堂、山林、地产、厨库、寺舍、众具等归属寺院之物,即常住此处之意。是永定住于一处,不可分割。
十方常住物,如饭饼蔬菜等现熟之食,此从常住常住物的体转换而来。即米面蔬果,本是常住常住物,经寺院打板作相以后,即成为十方常住物。十方的僧众,听到打板的声音,都可以进来过斋。十方常住物的主人,即是十方的僧众。现前现前物与十方现前物包括衣物、医药、日常用品等。与常住常住物、十方常住物的区分是可以分给寺院内现前的每个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