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佛教瑜伽学之纲要
《显扬圣教论》结构试析
释迦世尊于公元前六世纪创立佛教,佛灭五百年后大乘佛教开始兴起,七百年后龙树菩萨(约公元150250)创立大乘中观学,九百年后无著菩萨(约公元四、五世纪)开创大乘瑜伽行派。
从无著开始创立瑜伽学,到玄奘大师将瑜伽唯识学较为完整地传入我国,中间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无著时代的瑜伽学,教典方面以《瑜伽师地论》为代表;二是世亲稍后的唯识学,教典以《唯识三十论》为代表;三是玄奘、窥基时代的唯识学,教典以《成唯识论》为代表。在瑜伽唯识学发展的三阶段中,本文侧重探讨无著时代瑜伽学的教学内容。无著瑜伽学的典籍以《瑜伽师地论》为代表,而《显扬圣教论》是《瑜伽师地论》的节要本。如《显扬圣教论》(无著造,唐玄奘译,以下简称《显扬论》,《藏要》卷十,上海书店,1995年12月第二版)卷一(129页)《摄事品第一》归敬颂中云:稽首次敬大慈尊(指弥勒),将绍种智法王位,无依世间所归趣,宣说瑜伽师地者,昔我无著从彼闻,今当错综地中要,显扬圣教慈悲故,义周文约而易晓。所以,《显扬论》的内容结构即能显示出全部瑜伽学之纲要。本文试以剖析《显扬论》之基本结构来显明瑜伽学之大纲。
《显扬论》共二十卷十一品。此十一品所说,不外乎圣教之教、理、行、果四者。其中第一摄事品是谈教;第二摄净义品、第十成不思议品、第十一摄胜抉择品等三品是明理;第三成善巧品、第四成无常品、第五成苦品、第六成空品、第七成无性品、第九成瑜伽品等六品是说行;第八成现观品是说果。不过,这种大致的划分也只是相对而言,是从各品的侧重点来说的。若就实际情况而论,说教之中也说理、行、果,说理当中也谈教、行、果,行中本身即是教,果中即含有行。其具体情况,下文将作详细说明。
《显扬论》第一摄事品(卷一至四)共说九事,释迦佛一生所有言教不出此九事,故此品在全体圣教中是属于教的部分。九事者:
(1)一切事,共说五位106法:即八识、五十一心所、十五种色法(十一种色法外加四大)、二十四不相应行法、八种无为法(虚空、择灭、非择灭、不动、想受灭、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无记真如),此与五蕴集论三法品等文义全同。
(2)界:说三界差别,三千大千世界之范围等。
(3)杂染:即烦恼(有128种)、业(分思、思所起二种)、生(即流转生死)。
(4)谛,分二:⑴略说二谛之义(后摄净义品更作具体说明);⑵四谛之具体内容。
(5)依止,即四禅及四无色定。
(6)觉分,分十六:[1]三十七道品;[2]十智,即法智,乃至尽智、无生智;[3]三解脱门;[4]四种行迹;[5]止观;[6]居处,即慧居处等四;[7]四所依(如依法不依人等);[8]发菩提心;[9]大悲;[10]十种法行;[11]七种通达;[12]十地;[13]十度;[14]诸菩萨行;[15]真如作意;[16]广大意乐。
(7)有情,即七种或八种贤圣之建立。
(8)果,即诸断、遍知、清净等。
(9)诸功德:即四无量、八解脱、八胜处、十遍处无诤、愿智、四无碍解、六神通,佛的相好、十力、四无畏、三不护、念住、大悲、十八不共法。如此九事,又可以境、行、果概括之:一切法、界、杂染、谛、依止属于境;觉分即是行;有情、果、功德即属于果。又可以清净、杂染二类分摄:一切法是清净、杂染之总依;界、杂染属杂染,其中界是所依,烦恼、业、生是杂染之差别;其余六事即属于清净。
第二摄净义品(卷五至十三),此品大意,品末自解云:今此品中,显示此论有四种相:一最胜相,二自体相,三清净相,四辩教相。(339页)一最胜相者,分二:1。显示此论于诸论中胜;2。此论具净德:摄一切义故,彼坏(指邪外之论)不能坏故,易悟入故,入已行不坏故。由说此四净德故,此品得净义品名。
二自体相者,详说二谛之妙理:1.广说五蕴,释世俗谛理。2.明真谛者,五法(相、名、分别、真如、正智),三自性(遍计、依他、圆成),四真实(即世间、道理、烦恼障净智所行、所知障净智所行),四寻思(名、事自性、假立、差别假立),四如实智(即由四种寻思所引)。
三清净相,即依二谛所起三种次第修习之法(次第三法):一听闻教法、归依三宝;二广辨三学之行;三由行所成大菩提、诸功德果。
四辩教相,分三:一、辩破十六种异论,并随时显示佛法之正理;二、七种论法,介绍因明之结构,使读者明了佛教论理之方法或工具。三、从文、义两方面谈佛经之内涵,释经之要义,说法技巧,明学修之胜利。
从以上所说本品四部分来看,初是本品之得名,次是直显二谛之正理,再次是依理起修(行),四破邪以显正理,以及辨别邪正所用之方法等。可见,此品于圣教四部分中是偏于明理者。
《成不思议品第十》(卷十七),说有九事不应思议:我、有情、世界、业报、静虑者境界、诸佛境界、十四无记、非正法、一切烦恼之所引摄。九种中,除十四无记、非正法、一切烦恼之所引摄外,其余六种在《摄净义品》中说听闻法时即不应思议。
于此诸事思议者,住于我见而思议我、有情、世界;于诸无记事、业报、静虑者境界、诸佛境界思议起于推寻;非正法事动于利养;烦恼所引摄导心散乱,此皆引无义利而障碍止观,故应离思议。不思议者,或不用思议(如世界),或难思议(如业报),或思议不及(如静虑者境界、诸佛境界),若于此强作思议,即是颠倒计执,徒劳无益,行者务求切实亲证而不尚戏论。此等之理,是学佛者必须了知,因此该品即摄于理。
第十一摄胜抉择品(卷十七至二十),先对摄事品中九事建立之理进行详细抉择,补充说明其未说之义。其次力阐大乘教法和佛果功德之建立,最后说明三藏大意等。所以本品亦应属于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