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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深密经》与《成唯识论》三自性理论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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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思想前后期价值取向之重要变化

《解深密经》与《成唯识论》三自性理论比较

唯识论内部存在着种种分歧,这是历来唯识论研究者早就注意到的事实。《成唯识论》一书保留了当时十家唯识学者的不同观点,现代的研究者、如印顺法师等则论述了唯识思想前后期一些重要变化。而笔者以为,唯识论前后期除了学术观点上出现了一些变化外,更有一种价值取向上的变化,即从《解深密经》到《成唯识论》,唯识论经历了从否定世俗世间、唯以出世间为根本宗旨,到以出世间为根本宗旨、同时对世间法的一定程度的实在性给以充分肯定的变化。本文拟从三自性理论转变的探讨入手,揭示此种价值取向上的重大变化。

三自性理论是唯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之一,但历来唯识经典对此论述不一。《解深密经》是唯识论所依的根本经典,该经对包括三自性理论在内的唯识论的各种重要思想作了简要阐述,成为唯识论以后发展的根本依据。其后唯识论的发展纷繁复杂,在根本思想相同的前提下,出现了众多不同的说法。据《瑜伽论记》38卷[1](t42,p0759a)介绍,关于三自性理论,唯识经典中就有九种说法。要将这些说法全面述评,并详尽揭示诸唯识经典在三自性理论和价值取向上如何逐步演变,这在一篇论文中是无法做到的。《成唯识论》一般被认为是唯识论集大成之着作,其权威性为人们所公认。本文拟将《解深密经》与《成唯识论》中的三自性理论详作述评,以说明前后期三自性理论的差异,并指明这种差异的根源,即唯识论前后期思想在价值取向上出现了重大变化。

一、《解深密经》的三自性理论

《解深密经》的唯识理论与后期的唯识理论相比,有许多不尽相同之处。而一般的唯识学人,熟悉的都是后期的唯识理论,故而对《解深密经》的一些观点,往往以后期理论强解,以至出现许多勉强乃至不通的说法。对三自性理论也是如此,如不以《解深密经》的本来面目去看待,就会出现许多失误,这就需要对经文仔细研究,确定其真实含义。

《解深密经》的《一切法相品第四》,对三自性作了较为详细的论述,包括三自性各自的定义、两个比喻、三自性相互关系和三自性理论的宗旨。

1.三自性的定义:三自性遍一切法。

《解深密经》云:谓诸法相,略有三种。何等为三?一者遍计所执相,二者依他起相,三者圆成实相。云何诸法遍计所执相?谓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差别,乃至为令随起言说。云何诸法依他起相?谓一切法缘生自性,则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谓无明缘行,乃至招集纯大苦蕴。云何诸法圆成实相?谓一切法平等真如。[1](t16,p0693a)

在上述定义中,相与性通,相即性。所以,遍计所执相、依他起相、圆成实相,就是遍计所执自性、依他起自性、圆成实自性。

再来看三自性各自的定义。遍计所执相就是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差别。意思是:一切事物(即一切法)都有名称,人们根据某事物的名称,认定该事物有某种特定性质(即自性【ii】);并根据每一事物都有其特性,认定事物之间存在着差别;然而,事物的名称是人为设置的(即安立),因而根本上是虚假的。

依他起相就是一切法缘生自性。缘生就是由缘而生。也就是说:一切事物都是依据一定的条件(缘)而生成的。但《解深密经》在此举的例子是十二缘起,即无明缘行等。十二缘起相互之间的关系,严格地说只是增上缘,这与《成唯识论》的以因缘为主、增上缘为辅的依他起模式有很大不同,由此造成了前后期三自性理论的一些重要差别。例如,按此模式,则依他起自性可依一切法生起,甚至依无法(即不存在的事物)生起;而在以因缘为主的依他起模式中,依他起自性只能依实法生起。因此,前者的依他起自性可以是虚妄的,后者的依他起自性则是实有的、实在的。

圆成实相就是一切法的平等真如。也就是说:一切事物都具有真如,事物尽管千差万别,但存在于千差万别事物中的真如却完全同一,这就是真如的平等性。对于圆成实相(性),唯识论前后期的说法基本相同,所以下文主要分析遍计所执相(性)与依他起相(性)的问题。

在上述定义中,三相是诸法三相,即一切法都有此三相;或者说,三自性是诸法三性,即一切事物共同存在此三种性质。其后的《瑜伽师地论》、《显扬圣教论》等论中都有相同的说法。但《成唯识论》对此却有不同看法,该论认为遍计所执自性并不普遍存在。这是《成唯识论》与《解深密经》在三自性理论上的又一个重要差异。

2.第一个比喻:世人认识都属虚妄分别

在对三自性作了定义后,《解深密经》提出了两个比喻。与第二个比喻相比,第一个比喻是不完整的,却能最好说明本经宗旨。第一个比喻如下:

复次,德本,如眩翳人,眼中所有眩翳过患,遍计所执相,当知亦尔。如眩翳人,眩翳众相,或发毛轮蜂蝇巨胜,或复青赤白等相,差别现前,依他起相,当知亦尔。如净眼人,远离眼中眩翳过患,即此净眼本性所知无乱境界,圆成实相,当知亦尔。[1](t16,p0693a)

此比喻将遍计所执相比作眼病,即眼中有眩翳;进而,由眼病而呈现的各种幻象就是依他起相;最后,去除了眼病所见之境界,即消除了遍计所执相,就是圆成实相。

此比喻中,由眼病生各种幻象,换言之,就是由遍计所执自性生依他起自性。但这眼病在唯识论中究竟要比喻什么?此比喻是紧接在三自性定义之后的,故可认为此比喻中,眼病(眩翳过患)作为遍计所执相,其地位相当于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差别;或者,更简洁地说,眼病相当于名言。眼病形成各种幻像,名言造成人们对事物的虚妄认识。名言是遍计所执,由名言而起虚妄分别,这就是由遍计所执自性生起依他起自性。《瑜伽师地论》等论中关于遍计所执自性(执)生依他起自性的思想,可在这里找到源头,该经的下一个比喻对此有更为明确的论述。

如上所说,《解深密经》的依他起自性可由幻妄之物生起,此处的比喻正体现出这一特点。再将此比喻与《成唯识论》的相关概念作比较,在此比喻中,依他起相指或发毛轮蜂蝇巨胜,或复青赤白等相,而在《成唯识论》中,青黄赤白等相是实法【iii】,由种子生起;毛发轮等相是假法,由实法聚集而成;或者,毛发轮等相如是幻觉,则属遍计所执相。因此,这二类现象在《成唯识论》中是根本不同的;但在《解深密经》中却性质相同,都属由眼病所生的幻妄之物【iv】。但这样的比喻,即将依他起自性比作由眼病产生的幻象,就是在比喻的意义上,也最多只能比作染分(即凡夫)的依他起自性,不能比作净分(即证道者)的依他起自性。而《成唯识论》的三自性理论则更注重建立一个适用于从凡夫到佛的普遍的理论。

虽然与下一个比喻相比,这是一个并不完整的比喻,但此比喻在揭示本经宗旨上,是非常透彻的。此比喻意在说明世人认识之虚妄。有眼病的人看出的东西都是虚妄的;世人的认识也是如此,属虚妄分别,因而都虚妄不实。与此相似的另一个佛典中常用的比喻是:未证道前,众生都如大梦中人,其认识都虚妄不实;要到证道成佛后,才能认识真实。关于本经的此宗旨,本文最后还将论及。

但此比喻会产生一个问题:假如依他起自性可依一切他缘而生起,那么,是否可由牛生羊、由鸡生鸭?或由善生恶果、由恶生善果?显然,如此粗疏的说法,会破坏因果缘起法则,因此,下一个比喻对此作出了更为完整的说明。

3.第二个比喻:三自性相互关系的比喻。

复次德本!譬如清净颇胝迦宝,若与青染色合,则似帝青大青末尼宝像,由邪执取帝青大青末尼宝故,惑乱有情;若与赤染色合,则似琥珀末尼宝像,由邪执取琥珀末尼宝故,惑乱有情;若与绿染色合,则似末罗羯多末尼宝像,由邪执取末罗羯多末尼宝故,惑乱有情;若与黄染色合,则似金像,由邪执取真金像故,惑乱有情。如是德本,如彼清净颇胝迦上所有染色相应,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言说习气,当知亦尔。如彼清净颇胝迦上所有帝青大青、琥珀、末罗羯多、金等邪执,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当知亦尔。如彼清净颇胝迦宝,依他起相,当知亦尔。如彼清净颇胝迦上所有帝青大青、琥珀、末罗羯多、真金等相,于常常时,于恒恒时,无有真实,无自性性,即依他起相上,由遍计所执相,于常常时,于恒恒时,无有真实,无自性性,圆成实相,当知亦尔。[1](t16,p0693b)

此比喻的大意是:有一种清净颇胝迦宝【v】,人们从未见过它的真实面目,无始以来它一直与青、红、绿、黄等色和合为一体,成为具有各种色彩的宝物。人们所见的,正是带有各种色彩的此物的幻象。以下,我们将此充满印度色彩的比喻转换成一个意象比较简单的比喻:有一个纯净无色的玻璃瓶,它始终与青、红、绿、黄等色和合为一体,人们见到的只是青瓶、红瓶、绿瓶、黄瓶。与经中相对应的说法是:那纯净无色的玻璃瓶上的青、红、绿、黄等色,是(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的)言说习气(也称名言种子【vi】);那在纯净无色玻璃瓶上所产生的青瓶、红瓶、绿瓶、黄瓶的认识(即所谓邪执),就是(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而那纯净无色玻璃瓶,就是依他起相。

此比喻中须注意的是多次出现的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一词。经中明确,此清净颇胝迦宝(相当于转换比喻中的纯净无色玻璃瓶)是依他起相,按后期唯识论,依他起法必定有自己的种子。而各种色彩是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言说习气,这是什么意思?是说言说习气是遍计所执相的种子?但那样的话,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岂不是由两个种子(即一个依他起相种子与一个遍计所执相种子)生成的?由两个种子生成一法,这不可能符合唯识论之意。由此看来,不应以后期唯识论的思想来解读此段文字。笔者以为,《解深密经》将二个概念结合在一起形成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这是有深意的。虽说清净颇胝迦宝或纯净无色玻璃瓶是依他起相,但无始来它从没有以纯粹面目出现过,所出现的一直是与某种色彩结合在一起的和合体。所以现实中出现的就是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的和合体、和合相;而言说习气或名言种子,就是此和合体的种子,所以称为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言说习气。

因此,此处的种子概念(即习气)是与《成唯识论》的种子概念不一样的。因为在《成唯识论》中,种子只有实法能熏成,种子生成的也只是实法;像青瓶等和合体是假法,假法不可能熏成种子,而种子也不可能生成和合体之假法。但《解深密经》没有出现实法概念,或者说,没有作实法、假法等的区分,而是将一切有漏法都视为虚妄之物;但要保持因果法注释:

要对所有唯识经典一一区分属前期还是属后期,这是非常困难的,须仔细研究和详尽说明。但本文基本上只是对《解深密经》与《成唯识论》作比较,所以,前者属前期,后者属后期,应无疑义。

【ii】依事物名称而有的自性也称名言自性。

【iii】实法概念见下文。

【iv】《成唯识论》的依他起自性也包括实法和假法,但实法与假法的实在性是不一样的,参见下文。

【v】圆测在其《解深密经疏》中说:此物此处无。此经的另一译本《深密解脱经》将它译为清净瑠璃,较为直观。读者可将它想象为纯净无色的玻璃球或玻璃瓶。

【vi】习气,在唯识宗中也称种子。表面看,二概念似无差异,但实质上隐含着细微差异。习气在佛教中最早是用于指烦恼之余习;种子的概念是中性的,或者说包括三性。在成佛时,二概念的差异就显现出来。即在成佛时,烦恼习气或种子须断尽;而善性种子和无记性种子则不断,包括八识、五遍行心所、五别境心所、十一善心所、色法的种子,成佛时都不断灭。

则,各有漏法又须有各自的种子,因此,青瓶有青瓶的种子,红瓶有红瓶的种子。至于纯净无色玻璃瓶,由于无始以来它始终没有单独存在过,所以也就没有它的种子。

如此理解《解深密经》的种子概念,此经的上下文就贯通了。即相对第一个比喻,在此比喻中,出现了种子(即习气)的概念。种子意味着因与果之间有着确定性的联系。用上述转换的比喻来理解,青瓶熏成了青瓶的种子,红瓶熏成了红瓶的种子;进而,青瓶种子能生起青瓶,红瓶种子能生起红瓶。因此,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绝不会由牛生羊、由鸡生鸭,或由善生恶果、由恶生善果。

此比喻中还可探讨的是另一个问题:缘生与名言的关系。依他起相是缘生的,遍计所执相是名言而成的,那么,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如果成为一个和合体,是否意味着这是一种缘生与名言的二元决定论?或者,这种二元决定论是否就是《解深密经》的真实意思?换言之,前期唯识经典中,缘生与名言,依他起自性与遍计所执自性,到底是什么关系?让我们再从下面的总结中寻找解答此问题的线索。

4.三自性相互关系的理论总结

在两个比喻之后,《解深密经》对三自性的相互关系作出了说明。

复次,德本,相名相应以为缘故,遍计所执相而可了知;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以为缘故,依他起相而可了知;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无执以为缘故,圆成实相而可了知。[1](t16,p0693b)

按此处文字来理解:遍计所执自性是来自于相名相应,依他起自性是来自于对依他起相上的遍计所执相的妄执,圆成实自性则是消除了对依他起相上的遍计所执相的妄执。但这些观点又如何理解呢?

首先来分析遍计所执自性。什么是相名相应呢?前期唯识论对一切法的分类,常用五法概括:相,名、分别,正智,真如。《楞伽经》第1卷说:于五法、自性、识、二种无我,究竟通达。[1](t16,p0480a)其中,五法就是上述相、名等五法,自性即遍计所执等三自性,识即八识,二种无我指我空和法空二种无我。因此,五法是前期唯识论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范畴之一。五法中,前三类法囊括了一切有漏法,其中,分别就是识和心所;相和名是由识和心所变现出的所诠和能诠,即相是被认识的事物,名是能诠释事物的名称。此处体现的是唯识无境的思想,即唯有识(包括心所)存在,万法都由识变现。正智和真如则囊括了无漏法。相名相应就是说:事物(相)及其名称(名),有着本质的联系,名称体现了事物的本质特征。这是世人的看法,在唯识论看来,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其次,怎么理解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以为缘故,依他起相而可了知?

此句中的遍计所执相执相当于后来诸论所说的遍计所执自性执。前期的三自性理论一般都认为是遍计所执自性(执)生依他起自性,或依他起自性依遍计所执自性(执)而生起。

如《瑜伽师地论》73卷指出:问:依他起自性缘何应知?答:缘遍计所执自性执应知。[1](t30,p0703b)即依他起自性是依遍计所执自性执而生起。

74卷则对遍计所执自性和依他起自性的作用作了总结:问:遍计所执自性能为几业?答:五。一、能生依他起自性。问:依他起自性能为几业?答:亦五。一、能生所有杂染法性。二、能为遍计所执自性及圆成实自性所依。[1](t30,p0705c)即遍计所执自性的最主要作用是能生依他起自性,而依他起自性的第二位作用是作为遍计所执自性的所依。

以上引文中,一说遍计所执自性,一说遍计所执自性执,这两个概念是否有区别?应该说是有区别的。以我执为例,我执就是对实我的执着,即认为存在着实我。实我是遍计所执自性,是不存在的东西,是无;但我执这种执着(即这种认识、这种观念)是有。进而,这种执着(我执)既有现行,必然也能熏成种子,且其种子是如此坚固,以至要彻底清除这种执着,修道人要历经三大阿僧祗劫。再以认绳为蛇(即在黑暗中误将绳看作蛇)之错觉而心生恐惧为例,蛇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所以是遍计所执自性;但这一错觉是存在的,所以作为现行,此错觉(遍计所执自性执)会熏成种子。只要此错觉(遍计所执自性执)不破除,下次再在同一地点相同的条件下看到绳子,仍会将其认作蛇,再次心生恐惧。因此,遍计所执自性是无,而遍计所执自性执是有,不但有现行(即能执心),还有种子。如《瑜伽师地论》81卷所说:执着相者,谓诸愚夫无始时来相续流转遍计所执自性执及彼随眠。[1](t30,p0751b)其中的随眠就是种子。

由上可见,遍计所执自性与遍计所执自性执,密切相关,却又是并不相同的两个概念。说遍计所执自性生依他起自性,那是一种粗略的说法;更准确的说法应为:遍计所执自性执生依他起自性。那么,为什么遍计所执自性执能生依他起自性?

如上所说,遍计所执自性执就是对遍计所执自性的执着,换种说法,遍计所执自性执就是能执之心(包括其形成的观念)。如《瑜伽论记》42卷指出:遍计所执自性执者,是能执心。[1](t42,p0804b)此能执心是依赖遍计所执自性而生起,所以就称为依他起。如《瑜伽论记》同一处所说:遍计所执性,虽无有体,然能生彼能执之心,名所依止。现行能执心是依他性。这就是说,能执之心识是依遍计所执自性生起的,所以是依他起自性。进而,由执遍计熏成八种种子,亦是依他性摄。即八识的种子又是由能执的八识的现行熏成的,所以也是依他起自性。如此就是遍计所执自性(执)生依他起自性。

在上述观点中,说能执心能依遍计所执自性而生起,当然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如第六识就能依遍计所执自性的实我、实法而生起我执和法执。但前后期唯识论的差别在于:是否八识都能依遍计所执自性而生起?《成唯识论》认为只有第六识和第七识能,而前期唯识经典倾向于八识都能。

那么,什么是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以为缘故,依他起相而可了知呢?

如回到前面转换后的比喻,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就相当于青瓶、、红瓶、绿瓶、黄瓶等相;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就相当于认为实有青瓶等相之能执心。为什么以此能执心为缘,就可知道依他起相是怎么回事?因为此能执心能熏成青瓶等言说习气(即名言种子),而此言说习气又能生起现行能执心。现行熏种子,种子生现行,这就是依他起相。

因此,并不是有一个依他起相种子、一个遍计所执相种子,由二个种子生起了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实际存在的只是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的现行和种子,即认为实有青瓶等相的能执心的现行和种子。

由此可见,在《解深密经》的体系中,缘生与名言并非是二元决定论,二者实际上是统一的。种子是名言熏成的,所以种子都是名言种子;由名言种子生起现行,就是缘生。换种说法就是:名言生执着(即遍计所执自性执),执着之现行熏成名言种子,名言种子又生现行。

在对三自性理论作了详尽论述后,《一切法相品》最后陈述了此理论的宗旨。对此宗旨,本文将在第三部分与《成唯识论》进行比较研究时再作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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