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波巴尊者说:使(大手印)定生起有四种因素:一、由上师加持而得定;二、依缘起法而得定;三、由积聚资粮而得定;四、由净除业障而得定。(大手印定生起之相,是这样的:)
于此(心之)体性无整治无掺杂,安适舒泰住于本元明明朗朗清清净净,于一切时相续不断(有这种觉受就是大手印的定相)。此又分二:(一)是有决定性的境界;(二)是境界尚不能至决定的地步。
决定性的境界是:如秋季之明朗晴空与心性无二无别,上不希求佛道,下不怖畏轮回。别人想改变你或影响你也改变不了影响不了。
不决定的境界是这样的 :具有定境之乐、明、无念的觉受;但觉受时有时无,因为无念的关系,可能有堕落下道的危险;堕于色界或无色界天;或是堕入(小乘之) 灭谛涅磐。
在最初学(大手印)的时候是学习(认取)那明明朗朗的(自心)明体,进而学习知而不散之道,再进而学习坚固稳定的修观使自己生起决信和确知。(修大手印的人)只要不忘失心之体性,妄念种种的生起变化原是很自然的。譬如说,虚空虽然自性清净,但是各种云雾仍会不断地生起,但终究仍会消失于虚空中的。
(修大手印的人)应该向“使妄念成为友伴”的方向努力,如果不能使心念收放自如,那就会有失误的危险,或陷入苦薮,或生于无色界。(对治之道是:)作生起次第一刹那中自成本尊之观法。这样于一刹那中圆成本尊身后,就专一地修习(大手印)光明,这样就会产生光明朗耀的觉受和产生无散乱止定的觉受。如是以智慧观察就能证悟无任何实体之可得。
一个有证德的上师如果遇见一个能舍弃今生一切的善根弟子,他应当使之成熟授以四种灌顶,导向生起圆满二种次第解脱之道,使他先修生起次第之如幻本尊观,再修气 脉(明点)观,这就是所谓的“具有戏论的圆满次第法”。“超离戏论的圆满次第法”是指那光明的心之空性当下现前见到。如是修观生、圆二种次第就必能产生功德,这最好是住于寂静处去修观。如果身能生乐,心就也会生乐。
内之五种觉受相和外之八种功德相皆能(相继)生起,在这些觉受和功德生起之时,气就会息灭而进入中脉(或阿哇都底脉)。当第二种象征(或觉受)生起之时就会实际体验到境界相,不但是外显诸境界,心之体性亦能现自亲验。在第三种象征出现之时,明相和无念相就会产生,修观至此就算是到了成功的阶段,此时气就能住于心。
第四种象徵出现时,(大手印)见之法性义理就能全体洞见无遗,能成就四种事业,这就是说大手印见已经成功,于自己的心性得到了决定见。能见一切法之明相,一切轮回和涅磐诸法(此时)皆呈现光明之相,关于(息、增、怀、诛)四种事业,就是不用念咒和作仪轨等也能够很容易的成办。当风息趋入光明之时,智慧的徵象就会出现,身有虹彩、光明之圆团亦会在身上出现,这些都是智慧出生的徵象,此时无能见及所见,故名为,"空性",已经超出了三界,远离心识,所以又叫做无愿求。
冈波巴大师说:第一步要了达心之体性,然后要于此心体得熟练,最后要于心体得自在。第一、了达心之体性需要:
一、所谓心体者,即是俱生之智慧,明朗空寂,无可认持,能现前如量的觉受到。
二、了达各种纷飞之妄念与此心体无二无别。
三、外面由阴阳(所生)之种种境界与心体和妄念,三无差别。
第二、于此心体得熟练者:这是说应该住在尸林(或山穴)等寂静处,精进的如法修持。(大手印的)证悟相有三种不同的方式(不定的)出现:第一种是根本定与后得定绝然不同。第二种是根本定与后得定相互的显现。第三种是根本定与后得定二无差别的同时显现。
(一)根本定与後得定绝然不同的觉受是:于定中修观时,(大手印的悟境)现前,但(下了座,在日用动静中的)后得位时却没有(大手印的)悟境了……
其时,妄念于己于人皆不能作害,自己就应该往于寂静处无间断的殷重祈祷上师,一心专住的努力习定,这是非常重要的。
(二)根本位与后得位的觉受相互的显现是说:(大手印的悟境)在定中会出现,同时后得位的行住坐卧四威仪行动亦不能损害大手印的悟境。自己确实的知道里面的种种纷起妄念与心体实在是无二无别的;外面的显境,有时像是幻化,有时像是空,有时又好像是有实物似的,有这些时而中、时而边的觉受。这时,或许会听到某些修士说:“你到我这里来吧,到我这里来会增长你的觉受的!”(不管他们怎样说)还是应该坚持的住在寂静处,独自一个人修行为要。
(三)自根本于后得二无差别的觉受:这是说行者能够证悟到一切外境诸显皆是俱生法身之光明;自心即是俱生之法身;所见外境及显、有、轮、涅一切法皆是离戏平等性之大乐,没有入定及出定之差别,于日用一切四威仪中不离大手印定,一切时常在流水相续瑜伽中,不需提撕正念,亦不需着意观察,大手印自然会全体现前。此时行动与静止毫无区别,到此境界即是大修行人,值得尊敬。
尊者说:决定断舍今生之一切,矢志专心修行之人应该知道下面几个要点:一、(大手印)见与悟境之相合,二、(大手印)修与觉受之相合,三、(大手印)行与时间之相合,四、(大手印)果与利他(之事业)相合。
第一,“见”与悟境之相合:所谓“见”者是要知道心性即是俱生之法身,显境皆是法身之光明,俱生法身在众生心中皆本来具足。显境是指内心中之种种妄念和外境(世界中)由阴阳变化而起之诸法,此一切诸法又皆是法身之光明。(法身和法身之光明)实无二无别,此无二之自性本来清净、纯洁、超言、离思,本来如是自性成就,非因缘生乃无为法。法性与智慧无有差别,本元之实相向来就是如此的,于佛位不增,于众生不减,这样的了解名之为“见”。但此“见”必须要具有(现量的)证悟体验才能算数,否则是没有用处的。
上师又说:无有证境之“见”者,虽云离边实意为。
什么是证境呢?证境是见到俱生法身之光明相;一切所见世间诸法,生死、涅磐乃至一切诸有皆于平等性中显现大乐,(这样的体验才是证境或证悟),这种(现量的)智慧不是闻思的智慧,是由修行和福德所产生于内之(现前)觉证,这样的证境才是“见与悟境之相合”。
第二,“修”与觉受之相合:这是说(大手印之)一切觉受皆应当与所证得之“见”相合才对,一切证悟也应当与修行的觉受相合才对。又应知道,(大手印之)“修”与觉受相合的觉受不是指那些个别的、特殊的、或方分性的觉受而言的,那些觉受(多半是)由气脉的因缘而生起的。如象 :眼见诸色相,耳闻诸声音和禅定中所产生之乐、明、 无念等觉受,甚至连那些“不现”、“无所现”和如清净虚空之空性现前的觉受,也只是个别和方分的觉受。
这些觉受是时有时无的。如道果中所讲说的一般。那么修与觉受合之觉受究竟是怎样的呢?那是指:体性本身的觉受;俱生本身的觉受;初元本身的觉受和大手印本身的觉受。这又是怎么回事呢?这是指里面的心之体性。
那是无丝毫有法之存在的,连头发的百分之一之细的东西也没有,这样的觉受才是对的。其实也不能说有任何所证,这样的心体明明空空无可认持,此明空相续不断。要有这样的觉受才行。如果有这样的觉受,那就是“修”与觉受同时或相合了。
第三,“行”与时间之配合:初修业的人应当修习王子行,王子行是指持守居士或其他别解脱戒,于菩萨学处愿、行二种菩提心戒如誓遵守。密乘之持明三昧耶戒条律繁多,摄要言之有十四条根本戒,及其他支分戒,最初需对这些戒律听闻学习,然后无阙犯地守持之。若有违犯,当发露忏悔,精勤持护。
修士之秘密行:其根本修持之道是要住在尸林或其他极隐密处专心闭关修持。修持是指修自身为佛身,修自语为真言,修自心入法性。马哈马杂续云:
真言、形像与法主,
此三即是三瑜伽,
行者凭此三种法,
不为三有过患污。
自身成为佛身观者,是生起如幻化之起分本尊观及口诵真言。上根则观修智慧气入中脉观,中根修普通气入住出之数息观,下根计数念诵本尊咒。修自心入法性者:是指顿入大手印等观法。如是修习真言乘之特别方便仍必须要秘密:本尊秘密、上师秘密、法秘密,身、口、意三密等各种秘密而修持之,行者如是秘密行持,故名为明禁行。
智慧行者往大禅定之(密)行,是说行者能于一切时四威仪中,住无学双运离根本后得(差别之大禅定),于空乐相续不断中大乐欣欣然。至此境地则已无所谓此可行,此不可行,无瞻前顾后,堪为一切无所顾忌之行矣!此诸“行”中皆需以务本为要,上地之人不可作下地人之行,下地人亦不可作上地者之行,一切要量力而为之。此即密行需要时间相配合之谓也。
第四,“果”与他利事业相合:当瑜伽行者能够心离能所,无劳正念或作意观察即能任运无勤住入大定之中时,此时,行者即能消融百数身体,而身口意无别,大乐无二身即得任运现前,此即证得(大手印)果位之相矣。此与利他之事业相合者,如是法身能任运无勤出生二种色身而作利生之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