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著可分为法执和我执,如果我们破除了法执,却不能破除我执,生活中也会有很多烦恼。
我,是主宰义、常一义、不变义。
众生总觉得在自己生命中,有一个恒常不变的自我作为主宰。因此,时时为我着想,处处以自我为中心,一言一行都反映出强烈的自我:我喜欢,我讨厌;我爱,我恨……如果作个统计,我们一天不知要说多少个“我”字?
因为有了“我”的观念,进而产生我执。
通常,我们会执名字为“我”。但凡听到自己的名字,总会引起特别的关注,觉得这个名字就是我,赞叹它就是赞叹我,毁谤它也是毁谤我。其实,我们的名字只是父母取的一个代号而已,并不能代表真正的“我”。否则,我们只需换个名字,就能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而那些有别名、笔名等不同名字的人,又以什么作为“我”的象征?所以说,执名字为“我”,为之忧喜,实在是毫无意义。
我们也会执身体为“我”。色身乃是四大的假合,其中何尝有“我”的存在?所以禅宗的祖师会问:“父母未生前本来面目是什么?”
在我们的身体中,究竟什么代表了真正的“我”?在医学发达的今天,组成我们色身的每一个部件都可以进行移植和再造,如果其中的任何一部分是“我”的话,“我”的概念早已被现代医学所挑战:经历了整容手术的“我”是谁?经历了心脏移植的“我”是谁?可凡夫却由于无知,将当下这个虚假的色身妄执为我,所以,就会为了容貌的美丽或丑陋,为了身材的魁梧或矮小,为了身体的健康或衰弱而斤斤计较,徒寻烦恼。
老子说:“吾有大患,为吾有身;若吾无身,复有何患?”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佛法所说的“身为苦本”的原理。
我们还执服装为“我”,格外注重外表的包装,以为一身名牌就高人一等;我们还执工作为“我”,职业不仅是谋生的手段,更是处世的面子所在;我们还执地位为“我”,一旦身居要职就不可一世、趾高气扬……其实,服装、工作、地位与真正的“我”又有什么关系?当这一切发生变化时,“我”是否也会随之而起起落落?
众生的执著形形色色,遍一切时,遍一切处,归纳起来不外乎我法二执:无我执我、无常执常;执垢为净,执苦为乐……正是由于执著,带来了无尽的牵挂和众多的烦恼,带来了种种事与愿违的痛苦。我们只有用智慧的观照破除无明和执著,才能体会到放下的自在,体会到冲出樊笼的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