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年龄都很大了,今年父亲90岁,母亲80岁,在那个年代,都是父母包办的婚姻。
那时候,我母亲家里非常穷,她家姐弟七个,我的姥爷是一个吃喝嫖赌样样俱全的人。穷得没办法,就把我母亲以300块钱和一头牛的价格卖给了我父亲。
当时,我母亲非常不愿意,除了父亲年龄比她大了10岁,还因为我的父亲长得非常丑陋,但在家里的压迫下,只好嫁给了他。他们结婚八年后,才生下了我。
我母亲年轻时就是一个特别风流的人,婚后一直跟别的男人来往,我父亲对这些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每次她把别的男人领回家,其实我和我父亲都知道,但那时我太小了,而我爸的意思是,只要母亲不离开这个家,跟多少男人他也不管。但我爸也有时候会因此而生气怨恨,他曾经自杀过两次,都被我们救下了。
我还有一个弟弟,比我小两岁,但弟弟不是我父亲的,而是母亲和另外一个男人偷着有的,这事表面上谁也不知道,实际上大家都心知肚明。
我和弟弟待遇完全不一样。
我母亲很不喜欢我,不记得在什么时候了,她把我的眼睛都打斜了,到我十八岁的时候,知道爱美了,父亲带我去医院做了手术,才让我那只被打斜的眼睛恢复了正常。
那时候,母亲天天骂我双眼瞎,而她的眼睛在15年前,一只眼睛就看不见了,现在另一只眼睛也看不太清。
我从小到大,都是在打骂中长大的,母亲使唤我干活,就像我不是她的女儿一样,连我姥姥和姨妈都看不过去她对我的方式,我那时还太小,因为母亲的所作所为,以及对我的打骂,我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很多的阴影。
那时候,我挺恨我的母亲:为什么要把我生下来却如此讨厌我?现在想起来,她也挺不容易,和一个不爱的男人生下了我,对她来说,我就是一个累赘。
母亲对我很不好,她很宠爱我弟弟,但弟弟长大后不成器,吃喝嫖赌什么都干。
我和弟弟都成了家,我后来学佛了,而弟弟一直不断造业。
弟弟结婚没几年就离婚了,他的孩子刚满八岁,由我母亲帮着带。离婚后,他又找了一个媳妇,两个人在太原干着养小姐做嫖娼的事儿,这一干就是18年。后来,我弟媳妇得了熊猫性肾炎,治不好,终身服药,一个月药费5000元。
弟弟和弟媳妇两人也是天天打架,老闹离婚,却始终没离。
我弟弟和弟媳现在还在干养小姐这个活,我和他们说不要再干这伤天害理的事了,但他们根本不听。
我侄子长大以后,也是吃喝嫖赌什么都干,16岁就因为吸毒被关了五年监狱。出狱后,在南方找了一个媳妇,也吸毒,他们生了个男孩,天天有病,这可能跟他们两个人都吸毒有关吧。这孩子才两岁,他的母亲跑了,只能由我父母照顾。
我母亲一辈子为我弟弟操劳,从去年到今年,她摔了三次,腰摔骨折了,住了三次院。
我父亲如今90岁了,身体挺好,还能自己出去溜达。
如今五六十年过去了,我学佛后知道了人生苦短,也知道我会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是我前世的业力造成的,深信因果后,就把什么事都放下了。
上一辈人吃喝嫖赌不务正业,往往后辈也多是如此。
从故事中的“我”的姥爷开始,这一家4代人,都和吃喝嫖赌恶业挂钩,而后人越演越烈,不仅仅自身如此,还从事相关的职业,长辈是家庭之树的根,晚辈是树枝果实,根不正,怎么能枝繁叶茂呢?根坏了,作为树枝的后辈又怎么能好呢?
从因果上来说,什么样的父母,感召来什么样的子女,什么样的子女,感召来什么样的另一半,同类相吸,异类相斥。
从家庭教育来说,父母的言行,就是子女的榜样,父母是什么样子,子女就学到了什么样——当然,不是绝对,往往不受待见的那一个,会成为家庭中的异类。
如果想要后代平安成器,父母还是要多积德少作恶,正如司马光所说:留钱给子孙,子孙未必能守得住;留书给子孙,子孙未必能读;不如于冥冥之中留阴德,以为子孙长久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