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律师德相真影
今天我们来欣赏两幅弘一律师在福建厦门时所题写的书法作品。内容是弘一律师对弘传南山律宗的誓愿与发声,愿力宏深,至诚恳切。
愿尽未来普代法界一切众生备受大苦
作品保存完好,上下联各六尺长,是一幅对联。由于尺寸篇幅巨大,当时我们专业的扫描仪仍然无法一性次扫描完毕。诸君看到的是经笔者将扫描稿拼接复原后的书法真迹。
书体秀美雅静,为弘一律师于1933年,大师55岁时(虚岁)所写。章法不拘世俗,内容完整,因此也可以分开来欣赏。
局部题款识文:
癸酉十一月十一日,居草庵。十五日讫二十日,讲《梵网经戒本》。十二月一日讫三日,《讲药师经》(二月二日复念普佛回向)回向故瑞意法师。除夕夜,讲《蕅益大师普说二则》。甲戌元旦讫十四日,讲《四分律羯磨》初二篇。十九日二十日,补讲《羯磨》。二十一日为蕅益大师涅槃日。
弘一律师在杭州灵隐寺圆具后不久,即深入阅藏。“五夏之前专精戒律,五夏以后方可学教参禅。”戒律是僧伽命脉,是住持佛法的幢相。当弘一律师抱定要为南山律奉献毕生后,写下了庄严的宏愿。
誓舍身命弘护南山四分律教永住神州
在杭州的弘一大师由于过于知名访客甚多,不利于修行,这也是导致弘一大师往南入闽的原因之一。而福建正是佛国所在。弘一大师初到泉州时即借王阳明的名句赞道:此地古称佛国,满街都是圣人。中晚年时期的弘一律师在福建研习南山律、弘扬南山律。妙莲法师、圆拙法师都是在这个期间开始跟随律师学戒的。
局部落款识文:
设供併讲大师遗作祭颛愚。
大师文德林座右铭二首。二十二夜与大众行蒙山施食,回向鬼众及草庵已故诸蜜蜂等。二月三日之厦门南普陀寺,开讲《四分行事钞资持记》。为书弘律愿誓句,并记二月余行事,以为遗念焉。
沙门演音 时年五十又五
愿尽未来普代法界一切众生备受大苦
誓舍身命弘护南山四分律教永住神州
“弘护南山”的弘一律师,用一生来践行自己的宏愿。他的愿力深深地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南山学子。时至今日,我国弘传南山律宗的中坚力量,多出自弘一律师的再传弟子。尤其是上世纪八十年代跟随弘一律师弟子圆拙老法师学习戒律的小南山“学戒五比丘”。如太姥山平兴寺的界诠法师、苏州的济群法师、莆田的演莲法师……他们正像当初的弘一律师一样在为严净律仪、重兴佛教,奉献自己的青春。
毗尼藏者,佛法寿命。“弘护南山”正是绍隆僧种,续佛慧命。
学戒五比丘,如今也大都年逾花甲,愿南山一脉僧伽永续,正法久昌!
弘一律师誓愿文
1880~2020年
弘一大师(李叔同先生)诞辰140周年
弘一律师(李叔同先生1880—1942年)是近代著名音乐家、美术教育家、书法家、戏剧活动家,是中国话剧的开拓者之一。在人生巅峰时期出家,法名演音,号弘一,1942年10月13日圆寂于泉州不二祠温陵养老院晚晴室。因大师于佛教南山律宗弘传成就巨大,被后人尊为重兴南山宗第十一代律祖。
戒是无上菩提本 佛为一切智慧灯
时逢重兴南山宗弘一律师(李叔同先生)诞辰一百四十周年(1880-2020),借此系列影像与诸君分享,共仰大师待己冰霜之操,处世春风之德。大师诞生于晚清(1880年),历经清朝和中华民国,世出世间之学问、德能悉皆圆满,于1942年10月在福建圆寂,以美育、德育,荷担四分律教垂范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