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善业或恶业,有时我们会将因果课题想得太简单,好像我前世打过某一人一巴掌,所以今世我被这个人又打回一巴掌。因果不是一去一反这么简单的,因果的关系错综复杂,整个宇宙间的一切都是息相关的。
因此,若不了解此观念,有人就因此难以相信因果,认为觉得既然如此简单,为何会有人坏事满盈,但恶的果报却不会展现? 或做坏事有好报? 或好人做很多好事,但非常倒霉等等疑惑,这都是由于我们把因果想得过于简单,真相并不是这样的。
因果并非我们想像那么简单,例如“下雨”这件事情,并非只是从天上滴下雨滴这么简单,相信大家都知道的,必须有许多因缘,例如水蒸气上升,遇到冷空气变成云,再配合温度、湿度等种因缘之下,才会下雨。 这就是为何天气预报总是报不准的原因吧。
“因果”是佛教中很重要的一个课题,世间上没有所谓“单一独立”的事件,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是借由种因缘聚会而造成的。
一个偈文说:孔雀斑斓之翎羽,因之分类各相异,知彼即是遍知者,非遍知智不了知。造成孔雀不同翎羽颜色的因缘,只有遍知的佛陀才能够知晓。
如果因果很简单,这里就不会说“遍知智”才能知道了,我们都应该可以随意解释才对。但就是因为因果这么复杂,所以只有佛陀才能知道,大阿罗汉、菩萨也都无法知晓细微的因果。
因果的复杂如同网状一般,在遍虚空的每一个众生之间,都存在着因果关系,因此这个因果网、这关连性网,是非常大和复杂的,加上不同时地出现的突发状况,也会改变某件事情,因此是非常复杂的。
这样“因果业力”的观念,我觉得是佛教的特点之一,也是佛教与其他宗教不同地方,某些宗教将万象归因为造物主,佛教则不认为有此独⽴、恒常、单一的造物主,而是认为世间万象的发生,都是源于错综复杂的因缘和合所造成。
总之,对于因果的了解,不仅能使佛教徒受益,任何一个人,就算只对因果有一点认识,对于他的一生都会很有帮助。
接着谈到十种不善,不善其实有很多种,并非所有不善都属于这十种不善。经论中特别归纳⼗种不善,是因为这十种较为严重。
《俱舍论》中提及:所说十业道,摄恶妙行中,粗品为其性,如应成善恶。意思是各种不善当中,将比较粗重的不善归摄成为十种。或者另一种说法是,这十恶是刻意造作的,例如刻意去杀、刻意去偷盗,才可称为 “十恶”。
若是踩到一只虫子,说不是恶也不行,但说成是十种不善当中的杀生,也太重。因此,这十种被特别提出来的不善,是较粗重,或者刻意造作的十不善。
“罪”有两种:一种是遮罪,一种是性罪。所谓“佛制”是指当你受戒成为佛教徒后,犯了才会有罪业,如果没有受戒违犯就没有罪业。
“恶”是属于“性罪”,和你是否受戒毫无关系,佛教徒犯也是有罪,因此叫“性罪”。这样的说法,出自于《集经论》,此论同名的有两部,一部由龙树菩萨所写,一部由阿底峡尊者所写,此处所引的文字,应该是出自龙树菩萨所写的《集经论》。
这样的“十不善”,分为身体上的三种不善,语言上四种和心上的三种不善。身体上的三种不善来说,只要是亲自去做的话,当然就犯了,若是唆使他人去做的话,也都算是违犯,等同于自己所做,这在无著菩萨的《瑜伽师地论》当中提到。
同样语上的四种不善,不管是自自做,或者叫他人去做,也会算是违犯,这是出自于《俱舍论根本释》 的说法。另外在《集经论》的一部注解上提到,语上的四种不善,广义来说,不仅是语言,动作上的也算。例如哑巴透过手势示意而欺骗,也算是语上的不善。
是否真正犯下十种不善,前提是要具备以下条件:“对象”、“看法”、 “心念”、“烦恼”、“结果”等等。这是出自无著菩萨所写的《瑜伽师地论》〈摄抉择分〉,如果有时间再跟大家细讲。
其实真的要犯下恶业,也并非易事,需要几个条件都具备了,才算真的违犯。如同司法程序的审判过程是很复杂的一样,佛教认为,杀害了一个生命,不一定就是违犯了十种不善当中的杀生,若是细究是否真正触犯十恶,需要一点一点去依照这些条件去判断,因此是很细微的。
长 按 二 维 码 识 别 关 注
大德教言 | 佛学问答 | 正知正见
- བོད་བརྒྱུད་ནང་བསྟན་ཆོས་ལུགས་ཀྱིས་འཛམ་གླིང་བདེ་ལ་འགོད་པར་སྨོན། -
愿所有众生都能离苦得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