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世宗嘉靖六年,全国闹饥荒,新建县有一家百姓快要饿死了。家中穷得来只有一个木桶,卖掉后得到三分银子。于是用两分银子买米,一分银子买毒药,准备与妻子儿女吃一顿饱饭后再死。饭刚煮好,正好里长来他家索取丁粮。这个人说没有。里长说自己走了很远的路才到这里,想在他家吃一顿饭后再走。这人又推说没有。里长来到厨房,见饭已煮好,责骂他撒谎欺骗。这个人急忙摇手说:‘这饭你不能吃!’里长越发感到奇怪。这人才流著泪把实请告诉了里长。里长吓坏了,急忙把下了毒药的饭倒掉,埋在泥土中,说:‘你不要这样。我家中还有五斗米,你跟我到家中去拿,可以吃上几天,说不定还有别的办法可以活命。怎么去寻短见呢?’这人感激地跟随里长去了。回到家中后,把米倒了出来,发现有五十两银子在米中。他惊奇万分地说:‘这一定是里长用来缴纳给官府的税钱,放在这里面了。他救了我一命,我怎能忍心去害他呢?便立即把钱拿去还给里长。里长说:‘我也很穷,哪会有这笔钱?这大概是上天赏赐给你的。这人坚持不肯接受。最后,两人平分了这笔钱。两家从此都衣食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