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制僧人日中一食、过午不食,中唐以前中国僧人皆严格持午,渐渐地,也如同乞食一般,经过时空的演变、适应而被放弃了。因为中国地理的南北幅员广阔,加上僧人的自耕自食,劳动量大,僧人终于放弃传统的佛制,寺院正式提供晚餐,称“药石”,药石皆吃粥,也称“晚粥”。
而禅堂禅七期间,整日皆有活动,打坐、跑香交替用功,体力耗损甚钜,所以一日用餐达四、五次,除早粥、午饭外,下午吃午粥(点心粥),晚上八点还吃一餐,也是吃粥或馒头,称为“放参”。
另外,还有出外求法的行脚僧,在前不著村,后不著店的因缘下,吃饭时间和食物没有保障,不受过午不食的限制,可以说什么时候得到食物,就什么时候吃,不过,当他们到禅堂挂单时,就必须随众,百丈清规附旦过堂规中,就针对云水僧这么规定:“一近午到,午饭随众;近晚到,晚粥随众;时过始到,补吃;晚到一宿,次日午饭即行。”
中国僧人既不能严持过午不食戒,须用何种心态用药石呢?明朝莲池大师所著的《沙弥律仪要略》提到“必也知违佛制,生大惭愧,念饿鬼苦,常行悲济,不多食、不美食、不安意食”,说明了僧人用药石时须心存警惕,具足惭愧和慈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