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经中的戒杀定义
戒杀放生虽然是佛陀对佛弟子的最低要求,可做起来却并非易事,若能无惧艰困、难行亦行,其功德也远远超越了受持盗、淫、妄戒的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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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在佛经中说到:如果在房间内发现有蚂蚁、蚊子、蟑螂、青蛙、螃蟹之类的小生命,纵使它们没有太大的罪过,其存在也会让人感觉不舒服,或者因为老鼠会吃掉衣服、食物等东西,或者在睡眠的时候,一些小生命从天花板上掉下来,将自己从美梦中吵醒,在这种日常生活被打扰的情况下,即使感觉不方便,也尽力忍受而不杀害这些众生,就是一种戒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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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又说:如果在青稞、大麦、小麦等粮食中发现有小虫,便考虑到“如果将这些粮食送到磨坊去推成面粉,就会碾死这些小虫;而将这些明知不能食用的粮食销售出去,不但不能转嫁罪过,反而会有偷盗的过失”,为了避免这些情况,于是自己不食用,也不卖给别人,则也是一种戒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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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牛、马、骆驼等牲口因为驮运货物过久、过重,而引起背部溃烂生疮,疮口里面繁殖了很多小虫的时候,就不再让这些牲口去驮东西,而且还用柔软的鸟翅羽毛,将这些微小柔弱的生命从疮口中取出,并放到安全的地方;或者在发现肉食中孳生小虫的时候,就不食用、不销售,也不用来喂养猪狗等家畜,并想尽一切办法保护小生命安全;如果发现被褥下面存在啃食、损坏垫褥等东西的小生命,也不去伤害;或者在走路的时候,虽然知道无意间踩死蚂蚁等小生灵不是罪业,但也小心翼翼,尽可能地不伤害它们。以上这些善待生命的行为,都是戒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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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又说:什么是戒杀呢?如果在仅剩的食物中发现了虫子,若将这些虫子放到其他地方,它们就只有死路一条,如果不吃这些食物,自己又会饿死,于此紧要关头,宁可自己饿死,也绝不伤害众生,就是戒杀。
综述
以上内容,就是佛陀在经书中所宣讲的戒杀概念。这些要求不是佛陀对大乘菩萨特有的要求,而是对大、小乘佛弟子的共同要求。有人会认为佛教的这种要求太过分、太不近人情,但不论是否理解,佛就是这样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地珍爱生命。现在全世界都在提倡珍爱生命,但他们所珍爱的对象,只是人类自己的生命。而佛陀所指的生命,却不仅是指人类的生命。只有佛陀,才是珍爱生命的典范,将博爱的意义发挥到了极致;也只有在佛陀的博爱世界里,才没有任何片面、偏袒、狭窄、自私的成分。由此可见,佛不但在宣说如来藏、空性等胜义谛方面是无与伦比的,在劝诫后人善待生命方面,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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