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州人程孝廉,家住溪边,溪上木桥很窄。有一女子过桥探亲,掉落溪中,程叫人将她救起,并叫妻子为该女烘干湿衣。当时天色已晚,女无法回家碍。程便命妻子陪该女过夜,第二天,送该女回家。该女已经订婚,婚约男方的舅姑们,都认为媳妇还没过门,就住陌生人家中,恐怕已经不是处女,令媒婆退婚。程孝廉得知,亲往对方家中,力说详细经过,保证该女清白。因此,双方才完成婚姻。不到一年,丈夫早逝,该女守寡,独自养育幼子,并教孩子读书,在教子读书的灯下,时常流泪向儿子说:‘你如果成名,不要忘记程孝廉的恩德啊!’儿子年少便考中举人,后来到京城参加朝廷会考。考试时,每写成一文,就拍桌朗诵,感觉满意,突然却放生大哭。刚好程孝廉在他隔壁号场(古时朝廷会考,考场内以黑布幔隔成许多小间,每小间放一桌一煤灯及考试卷,让各考生肚子在所隔成的小间内考试),程问少年为何哭泣,少年说:‘写了七篇好文章,卷纸却被灯火烧到,一定落榜,因此哭泣。’程说:‘好文章却不能用,实在可惜,如果能赐我而考中,一定报答。’少年将文章赐程,果然程考中进士。放榜后,少年到程的寓所求报答,并问程:‘你做了什么阴德事,而以我的文章成名。‘在少年再三请问下,程孝廉才说出从前曾经救了一位落溪女子的事,少年听了,立刻俯地下拜说:’那名女子正是我的母亲,您救了我母亲的命,又保全了她的节操名誉,甚至促成她得以完婚,布被抛弃。您是我母亲的大恩人,我怎么敢向您要求报答呢?’少年哭泣著把母亲常在灯下叮咛的话,告诉程,并且以师礼来恭敬程孝廉。后来两家世代结为姻亲。
摘自《寿康宝鉴》事证章福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