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阳县人王勤政,和邻妇通奸,彼此并约好准备私奔,不料该妇竟因此杀害了丈夫,王听了十分惊骇,立刻独自逃跑,逃到七十里外的江山县,以为灭祸可以脱身了,感到饥饿,便进入饭店准备用饭。谁知店主竟为他准备了两人用的饭菜,王向店主说:‘我一人而已,为何准备两份的食物?’店主说:‘难道这位随你一起来,在你身边的披发男子不是人吗?’王大惊,知道是怨鬼随身,因此便到官府自首。王与邻妇两人同时受死伏法。
摘自《寿康宝鉴》事证章祸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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