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假设要你用五分钟在你的朋友或同学面前有礼有节地为你的反堕胎观点进行辩护,你会运用理性的观点应对吗?你应当说些什么?而且你又如何向那些已然认为堕胎是一个没有希望的复杂问题的人们简单地解释这个问题呢?
以下是你如何成功为自己观点辩护的三个步骤:
体积: 是的,胚胎和新生儿及成人比起来要小,但是为何这一点就这么重要呢?难道我们真的想说体积大的人要比体积小的人更能称之为人?男人在一般情况下要比女人的体积大,但是那并不意味着他们值得拥有更多的权利。体积并不决定价值是否平等。
发育程度的差别:的确,胚胎和胎儿与他们有朝一日成为的大人相比在发育程度上并不成熟。但是,为何这一点就这么重要呢?四岁的小女孩没有十四岁的小女孩发育成熟。难道年龄稍大的孩子就应该比他们的小弟弟妹妹们有着更多的权利吗?有些人认为自我意识使人之所以谓之人。但如果此言属实的话,新生儿就不足以称之为有宝贵价值的人。六个星期大的婴儿在大脑思维功能方面缺乏即时的行动能力,就好像暂时昏迷的人、睡觉的人和患有老年痴呆症的人们一样无法即时有大脑的思维功能。就像早期的胚胎体一样,暂时性昏迷的人拥有自然正常的大脑思维功能,即使无法在那一时刻进行思维。
环境:你在哪里和你是谁并没有关系。难道你过个马路或者在床上翻个身就会让你的价值改变吗?如果不是的话,未出生的胚胎怎么会经过八英寸的出生管道就从非人类变成了人,从而突然间改变了胚胎的根本性质。假若未出生的胚胎本身就不是人,只是改变了他们所处的位置就不可能让他们变得珍贵。
依赖的程度:如果独立性会让我们成其为人,那么那些依靠胰岛素或者肾脏药物的人都是没有价值的,我们可以杀掉他们;共享血型和身体系统的连体双胞胎也没有生命的权利
要么你认定每一个个体的人都拥有生命的权利,要么你不这么认为。胚胎学告诉我们,在成长发育的最初阶段,未出生的胚胎就是一个明显的、活着的、完整的人。最权威的胚胎学书籍证明了这一点。的确,他们还未成熟,但是他们就是完全一样的完整的人。从哲学角度来讲,曾是胚胎体的你和已为成年人的你并无实质差别,这就证明了若你在胚胎体时被杀死就是杀死了现在的你。体积大小的差别、生长发育程度的差别、环境的差别和依赖程度的差别都不是很好的解释你在胚胎形体时可以被杀害但现在却不可以被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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