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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犯戒,都是在自私心的基础上做出来的

慈诚罗珠堪布

令人舍弃别解脱戒

(1)对境

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对方已经受了不同层次的别解脱戒:在家人的居士五戒、八关斋戒以及出家人的沙弥戒、比丘戒等等;第二,对方不但受了戒,而且也在如理如法地持戒。
(2)心态
不是出于其它的考虑,只是想让对方舍去别解脱戒。

(3)行为

对持别解脱戒者说:戒律清净没有用,只要发菩提心,念诵大乘佛经,所有的烦恼都会断除。这样就会犯戒。

在这段话里面有两个问题:首先,说戒律清净没有意义,是毁谤戒律;第二,也是犯这条戒的根本原因,仅仅念诵大乘佛经,不可能清净所有烦恼。虽然念经有很大功德,也可以减少部分罪业,但要清净所有烦恼,还是需要修行。只发菩提心而不受菩萨戒,不修禅定,没有智慧,也不会清净所有罪业。学大乘佛法与持守清净的别解脱戒没有冲突。如果说话者的目的是想让对方进入大乘,那也没有必要让对方舍去别解脱戒;若这样说只是一种欺骗手段,主要目的就是想让对方舍去别解脱戒,就会犯这条戒。

(4)结果

如果对方听从劝说而舍弃别解脱戒,劝说者就会犯戒。

一般情况下,我们也许会劝学小乘的人发菩提心,修学大乘,但不会让别人舍去戒律,所以这条戒也不是很容易犯。

舍戒是有条件的

虽说大、小乘都有舍戒的说法,但在什么情况下舍戒是有条件的。小乘规定,当一个出家人在强力逼迫或某种外力牵制等情况下,如果不舍戒,则不管想什么办法都不能防止破戒的时候,释迦牟尼佛不但允许,而且要求当事人此时应该舍戒。因为舍戒跟犯戒不一样,戒舍了,以后有机会还可以再受。除此之外,如果不是什么万不得已的原因,不允许舍戒。

大乘佛法,则永远都不允许舍去菩提心,舍去大乘戒律。如果发了菩提心,受了菩萨戒,之后又从内心舍去菩提心与菩萨戒,戒律那时候就会消失,但这是不允许的,是非常大的罪过。

大乘佛法从整体的角度不允许舍弃菩提心与菩萨戒,但为了利益众生、弘扬佛法,在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舍弃戒律中的个别条款。不但是在家人,出家人也可以为了众生的利益而舍戒。

比如说,如果一个出家人终身守持清净出家戒,对他自己的解脱很有利,但对众生却没有太大的利益,甚至是一种损失。如果这个人在舍去戒律,选择做国王或者大臣之后,绝对有把握带动整个国家的国民学佛,那就有必要舍戒。在这种情况下,假设有人劝他舍戒,去弘法利生,就不会有问题。如果没有这样的必要,只是故意令其舍弃别解脱戒,就会违犯这条戒。

诽谤小乘佛法

(1)对境

包括声闻乘和缘觉乘在内的整个小乘佛法。

(2)心态

没有任何必要和价值,只是为了欺负小乘佛教或是为了自私等目的而诽谤,就会犯戒。

当然,如果有一些必要,比如本来可以学大乘佛法的人,却准备学小乘佛法的时候,在他面前表面上诽谤小乘佛法,目的是为了让他打消他原有的念头,从而趋入大乘佛法,这样的心态就不会犯戒。

总之,大乘佛法的所有见解、修法、言行举止,都建立在利益众生的基础上,在这样的情况下,说什么样的话,做什么样的事,都不会犯戒。若以自私心为基础,再加上贪心、嗔心等烦恼而做出的事,就很可能会犯戒。所有的罪业,所有的犯戒,都是在自私心的基础上做出来的。所有以利他心而做的事、说的话,就不会有罪过,也不会犯戒,这是大乘佛法的重要原则。只要不违背这个原则,其它的都没有太大问题。

(3)行为

假使给对方说,你再精进努力地修学小乘佛法,也永远不可能断除烦恼得到解脱。这样就会犯戒。

犯戒的条件,应该是郑重其事地说出来的,不是开玩笑。如果只是开开玩笑,有口无心地随便说一说,还不会犯戒。

其实,无论好事坏事都是这样,如果只有一个形式,不是真正发自内心,就不会形成真实的善业或恶业。比如,我经常说要发不造作的菩提心。什么是不造作的菩提心呢?就是真心诚意发的菩提心,若是很勉强被动、口是心非,那就是造作的,就不算真正的菩提心。

在传菩萨戒的时候,传戒的人也会询问受戒者:你们是不是为了自己的名利而受戒?

如果受戒的时候,抱着让大家觉得自己是菩萨,很了不起,或圈子里的人都受了菩萨戒,自己不受面子上过不去的心态,就不会得到菩萨戒。

不过,佛经里面也讲过,就算不是一心一意地发菩提心,只是为了欺骗别人做个样子给别人看,这样发菩提心还是有功德。我们至少还不是在欺骗谁,只是目前菩提心还没有达到最好的标准,但我们一直在往这个方向努力。

(4)结果

对方听懂内容并持这个观点,就会彻底犯戒。本条戒与第二条戒的不同之处是,第二条戒是诽谤小乘的教法,本条戒是诽谤小乘的证法。 

赞扬自己、贬低他人

这条戒与中等根机的第一条是一样的,已经详细地讲过了,故而不予赘述。

妄说上人法

这条戒与小乘居士五戒里的妄语戒基本上是一样的,只是此处专指证悟空性方面的妄语,而不包含妄语戒所包含的四禅八定、五眼六通等方面的妄语。

比如说在传法的时候,首先就讲空性,然后紧接着说,这个空性我已经证悟了,你们修的话也可以证悟;或者从侧面说,你们修我讲的空性修法一定会证悟,证悟以后就会跟我一样等等。通过各种语言表明或暗示自己已经证悟了,而实际上根本没有证悟空性,完全是撒谎,就会犯此戒。

(1)对境

所说的对象:同类的人;精神正常;能知言达意。所讲的内容:说自己证悟空性。

(2)心态

在没有其它必要的前提下,以妒嫉心之外的其它烦恼心为基础而欺骗对方。如果是以妒嫉心赞扬自己,则不是违犯此戒,而是违犯第十一条戒。

如果真的证悟了空性,为了使其他人有信心,而在大众面前说自己证悟了空性,这是允许的,也不属于妄语。因为其中没有自私的成分,而是考虑众生的利益。违犯此戒的条件一是自己没有证悟,再者不是为了众生,而是以自私的目的说妄语故意欺骗对方。

(3)行为

以前面的心态说自己证悟空性的妄语。

(4)结果

与对方是否产生邪见没有关系,只要对方听见,就会犯戒。

取三宝财产

这与国王五条定罪里的盗抢三宝财产有所不同,此处不是去偷去抢,而是以其他方式占有三宝财产。

比如,国王手下受了菩萨戒的大臣或官吏,在国王和另一个出家人或修行人之间说两舌,使其产生矛盾,致使国王处罚修行人,修行人不得已,只有盗取三宝财产贿赂从中挑拨、言说两舌的大臣或官吏,大臣或官吏如果受了贿,就会犯戒。如果大臣分一部分财产给国王,国王也受了菩萨戒的话,则国王也会犯戒。本来国王和大臣无缘无故接受三宝的财产就不如法,在这种情况下受贿就更不合理,所以会犯戒。

(1)对境

是自己和他人。他人是一个修行人,自己是国王手下的大臣或官吏等人。还有这个修行人拿来给自己的贿赂一定要是三宝的财产或从三位以下的僧人的财产中偷取的,这些都是对境。

(2)心态

为了伤害修行人或是有意受贿,而有故意制造矛盾的动机。

(3)行为

通过言说两舌等等而占有三宝财产。

(4)结果

当受贿的钱财到手,并认为这些东西从此属于自己,就会犯戒。处罚修行人属于犯第三条戒,取三宝的财产属于犯第一条戒,但这条戒与上述的两条不重复,因为前两者是不与取,这条戒是受贿。

初学者的最后一条戒

第一种,是给僧众制定一些有害的坏纪律。本来佛陀就给僧众制定了很多戒律,但如果有必要,为了方便内部管理,除了佛的戒律以外僧众也可以自己制定一些纪律。不过,制定的纪律一定要能减少烦恼,对闻思修行起促进和帮助作用。如果管理僧众的人,制定一些对闻思修行有害的纪律,就会犯戒。

(1)对境

是修行的比丘。

(2)心态

就是为了损害修行比丘。

(3)行为

制定一些对闻思修行有害,增长烦恼的纪律。使其不能闻思修行,继而产生烦恼,就会犯戒。

(4)结果

有害的坏纪律制定完毕。

第二种,故意将三位以下的凡夫比丘修行者的财产转送给闻思者。

在很多佛教的寺庙中,闻思者与修行者的团队是分开的。修行人往往住在比较安静的地方,而闻思者则是很多人聚在一起。如果某些领导或寺院负责人为了伤害修行人,故而剥夺他们的收入,转发给闻思者。修行人因为没有生活费,就没有办法修行,而不得不离开禅定,这样就会犯戒。

(1)对境

第一,受害的修行人不能是圣者,若是圣者,就会成为僧众;第二,受害的修行人一定是三人以下(含三人),如果是四人以上(包括四人),就是僧众。那样就变成违犯国王定罪的第一条戒了;再者,被剥夺的应该是修行人的合理收入。

(2)心态

对修行人生起嗔恨心,为了损害修行人,不愿意给他们应有的收入。其目的,就是抱着让修行人舍去禅定的不良心态。

(3)行为

把修行人的生活费或用品转给闻思的人,即使自己没有占用,也会犯戒。

(4)结果

把修行人的财物送给闻思者以后,就会犯戒。

居士一般没有管理僧众与修行人钱财的权力,故与这些事情很难有瓜葛,只有领导和寺院的管家等等,才会犯这条戒。

如果详细观察,这些戒都很不容易违犯。作为正常的佛教徒,我们没有必要因为害怕无法持戒而放弃受菩萨戒的机会,那样是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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