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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因逞口腹之欲而杀生的现象才是最严重的

因果实录

亡友龚恒安的儿子龚自荣,用笼子蓄养一只画眉鸟,非常珍爱,照顾得殷勤周到。每天一早一晚定要把鸟带到城外桑林间呼吸新鲜空气,并且捕捉青虫来喂。一天,傍晚时分,我走出藏书楼,在溪边散步,遇到他,寒暄一番,见鸟笼挂在桑树枝上。有意要劝说他。首先询问他养鸟的方法,问他用什么来饲养。自荣回答说:“每天捕捉青虫约二百几十枚,作为鸟粮,另外辅以米肉和清水。”我笑着说:“一天二百几十条命,十天二千几百条命,以月计算,当有六七千命,以年计算,不是要将近十万条吗?”自荣有所触动,吞吞吐吐地说:“我早就不想再养这只鸟了,因为笼养太久,放了也不能飞走,旋又被他人捉到,也不好啊。”我说:“笼蓄禽鸟,与拘囚罪犯无异。囚犯有罪,禽鸟有什么罪呢?所以佛经上将此列为戒条,更何况是多伤生命来饲养呢?这是罪上加罪了。不如将其放生,则两罪俱免。但放的时候不要让人知道,须找到幽静偏僻的地方来放。用不了两三天,就能飞鸣自在,正如久闭牢狱之人,忽然遇到大赦,喜悦之情何可胜言?”自荣说:“我已经决定了,确实是日日辛劳、耗费精力,成为一块心事,有义务而无权利,何况累积不少杀生罪业呢?”过了数日不见其来,一天又遇到他,则他的鸟已经放掉了,鸟笼也毁弃了。我非常赞叹他改过的勇气,超过常人不少。

本文中放生笼鸟的事例,本意是劝人戒杀,但并不是让人将蓄养的鸟全部立刻拿去放了,因鸟儿可能一时并无性命之忧,当具体情形具体分析。因古今的形势和情况有所不同,现代社会,因逞口腹之欲而杀生的现象才是最严重的,我们放生也应首先是去解救那些将要被宰杀、性命危在旦夕的众生,这才是当务之急。南无阿弥陀佛!

转自《觉园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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