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元,性谦谨,有孝行。陌有狗子,为人所弃。元见,即收养之。叔父怒曰:“何用此为?”元曰:“有生之类,莫不重其性命。狗为人弃,若见而不收,无人心也。”未几,狗母衔一死兔,置元前而去。(《北周书·孝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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