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搞网络诈骗的团伙买了卡商的四件套,用于苦心经营的骗局,捞得42万元钱刚入卡,就被不厚道的卖家半路“截胡”给骗走了,这也太黑了,但你又没招。
有关“黑吃黑”的案件,一直是社会大众关注的题材。光是电影就拍了不少,像什么《疯狂的石头》啊、《火锅英雄》啊,只不过,这些都是艺术加工过的虚拟影视作品,情节曲折,还挺搞笑。但是,现实生活中的“黑吃黑”也是时有发生的,有的案例还挺烧脑。
讲一个真实事件,说来也是个旧闻了。2016年6月,浙江永康市警方就端掉了一个“黑吃黑”团伙,还是跨省的,他们干的是“掐卡”的勾当。所谓“掐卡”,就是拦截被非法买卖的银行卡中的钱,而这些银行卡是谁的呢?是诈骗团伙的。这标准的黑吃黑啊!
这个“掐卡”团伙远在河北唐山,手却伸到了浙江永康。2016年5月24日,永康市民X小姐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说他是上海某银行的职员,发现X小姐办理的信用卡透支了八千多块钱。可是X小姐根本没去过上海,更没办过什么信用卡,这里面有人搞诈骗。那个上海银行职员男子一听,马上建议X小姐报警,还给了一个号码,说是“上海市嘉定公安局”的。
X小姐也没经历过这样的事,一下慌了神,马上就打过去报警,接电话的“上海市嘉定公安局警官”一查,说X小姐参与了一起浙江永康与北京一家银行行长的贪污案,“警官”甚至还报出了X小姐的真实身份信息。真实身份都被“警方”掌握了。但是X小姐确实是无辜的,她要求“上海警方”重新调查。“上海警方”很慎重,说是向上级反映,电话被转到了“公安总部”一位“队长”那里。“队长”很痛快,说X小姐应该是无辜的,但是慎重起见,重新调查期间X小姐不能再动用资金了,免得被查封。他传真了一份文件过来,说是可以为X小姐申请一个银行加密监管的“安全账户”,来保护她的财产不受侵犯。X小姐被这些“警官”、“队长”的话说服了,按照指示,将自己私人账户里的42万元全部转入了所谓的““公安总部安全账户”。这期间电话一直没有挂断,直到转账完成之后,“警方”才放了电话。
电话一断,X小姐也冷静下来了,越想越不对,这好像是碰上了典型的电信诈骗啊,再一仔细琢磨,可不嘛,发现自己被骗了,马上报警,这回是真到当地警察局去报的警。
接警后,永康警方组成了一个专案组,专门调查这个案子。按照警方分析,诈骗团伙突然有这么大一笔钱到手,常规做法应该是从一级账户转到很多个二级账户,再由二级账户转到更多的三级账户,层层转账,洗干净以后再流回自己手里。所以民警处理的第一件事,就是到银行调查账号流水和资金走向。没想到这一查,民警也有些纳闷了。这个账户的资金流向情况与类似的电信诈骗案完全不同,有一笔分散到二级账户的钱,整整5万元,没有再分到第三级账户,而是直接被挂失取现了,地点在河北唐山。
光天化日之下,骗子居然敢这么大胆,大摇大摆直接去银行取钱?还有这种操作?民警有点惊呆了,不用说,马上对取款人展开调查,于是一个“掐卡”团伙浮出了水面。
这个俗称“掐卡”团伙的成员,一共十个人,都是男的,在掌握了这些人的成员信息、落脚点以及作案手法后,永康专案组远赴河北唐山,再从唐山转战天津、北京等全国多地,开始了为期半个多月的抓捕。
团伙主犯小L交代,他之所以会入搞“掐卡”这一行,完全是个意外。最早是有个朋友向他买银行卡,开价就是100元。小L就去银行,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再把银行卡邮寄过去,并把密码也告诉对方。100元钱,说多不多,但来得轻松,小L干脆又办理了其他银行的20来张卡,有时候还根据客户要求,到指定银行办理,再通过QQ、淘宝等网络平台卖给需要的人。
其实小L心知肚明,这些买家中,肯定就有电信诈骗团伙的人,谁没事要收购银行卡呢?不就是为了用别人的身份作掩护实行诈骗嘛。
有了这条“财路”后,小L很快发现了一个弊端,以自己一个人的力量,能办理的银行卡数量有限,钱也就那么几百块,不够花的。他就琢磨,搞把大的。小L知道,诈骗团伙最关键的一步,就是让受害人转账,骗子团伙会把这些钱转到多个买来的假银行卡。小L于是留了个心眼,把实体卡和密码给了对方,但办卡时他在银行预留的是自己的手机号码。凭借这个手机号码,再加上自己的身份信息,他可以轻松将卡挂失并把钱取走。
于是小L组织了一个“掐卡”团伙,分工明确。他们每开通一张卡,就会建立每张卡的小档案,包括记录卡号、密码、预留电话等,并有专门培训,告知大家挂失取现的具体流程。
这个“掐卡”团伙还挺成功,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共办理了100多张银行卡,涉及案件10多起,捞到10多万元,做的都是“无本万利”的好生意,但没有电信诈骗团伙敢报警。
小L其实也是抓住了诈骗团伙的这一点心理才敢放心大胆地“黑吃黑”的。当电信诈骗团伙“苦心”经营一个骗局,把骗来的钱打到银行卡里以后,还没来得及再转走,小L那边就知道了,银行自动发短信通知的嘛,抢先取光了,诈骗团伙只能自认倒霉。
接下来就是“黑吃黑”的升级版了:
电信诈骗案虽然遭到多次打击,但是屡屡死灰复燃。而且,有“黑吃黑”的“掐卡”团伙插一杠子,中途“截胡”之后,电信诈骗团伙的招数也升级了。使得案情更加复杂。
到了2019年,广西警方破获了一个在境内办卡,在境外实施诈骗的特大买卖银行卡犯罪网络,抓获600多名犯罪嫌疑人,缴获11000多张银行卡,不仅有私人的银行卡,还有1800多个企业对公帐户。这些都是犯罪团伙准备打包运往境外,提供给在境外从事电信诈骗互联网诈骗的人员使用。
这些准备被送往境外的银行卡,并不是一张张单独的银行卡,而是与手机卡、U盾等组合在一起的成套银行卡,这些成套银行卡被分为“小套”和“大套”两大类,其中,包含有私人银行卡、手机卡、U盾、身份证“四件套”称为“小套”,而同时含有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印章、银行卡、对公账户的则称为“大套”。这些成套的银行卡,都是从全国各地汇集到广西的一家公司,这家快递公司再安排人员运到越南,通过越南空运到菲律宾,最终流入东南亚各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窝点。
除了诈骗团伙之外,大量从事银行卡非法交易的中介也在其中推波助澜,这些中介负责收购卡证、雇佣开卡人员开设银行卡,随后贩卖银行卡,形成一个巨大的黑灰产业链。
买卖成套银行卡的非法交易在一些人才市场附近非常活跃,中介开出的条件是:“不用干活,只要去帮忙签个字,就能每天挣200元钱,还按照50元一天的标准补助吃住”,这样轻松的挣钱方式,诱惑了不少急于找工作的人。其实,这里面隐藏着相当的危险:所谓的签字,就是让这些上钩的人以法人的身份,去工商部门注册空壳公司,去银行开设企业对公账户,办理成套的银行卡,然后以2000元一套的价格卖给这些中介。
这些所谓的中介,从办卡人那里购买到对公账户、成套银行卡后,以2000元一套买进的大套的银行卡会几次倒手,并层层加价,最终以15000元左右的价格卖到境外的电信诈骗团伙,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个非常庞大和成熟的地下黑灰产业,从2000元到15000元,利润是非常高的,比如广西破获的这个团伙,单单是转卖银行卡,从中赚取运输费,每个月的利润都会突破一百万。
买卖成套银行卡带来的暴利,还催生出一个特殊的群体,开卡人在卖出自己银行卡后,去境外的诈骗窝点,去为这些银行卡充当“人质”,担保本人或者自己贩卖出去的银行卡,不会用来“黑吃黑”,这波操作叫“同台”。
这些毫无信用可言的“掐卡”团伙屡次搞出“黑吃黑”的“戏码”,遭“掐卡”的诈骗团伙为了防止被“掐卡”者“黑吃黑”,就会直接要求开卡人,或者说开卡方安排一个担保人,与诈骗团伙同吃同住,作为抵押,从中拿到分成。
这些去境外为自己卖出的银行卡做担保人的,远远不是一两个人,而是几百人。因为自己去做担保人,比纯粹卖自己的银行卡能获取更多的报酬。
理论上,按照法律,如果明知道别人要利用这些信息去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把这些信息贩卖给对方的话,这个是有可能构成共同犯罪的,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像这种卡商与诈骗团伙同台的情况,已经是共同诈骗了。因为个人信息的贩卖,如果导致了其他的一些法律后果,那么还要在民法上要承担相关的一些责任的。更别说会被银行列入黑名单,个人信用上也会受损。
但是,目前出售银行卡还是理论上的违法,并没有被纳入到刑法打击范围里去,所以,给警方办案增加了很大的压力,要投入的人力物力越来越大,却屡禁不止,很伤脑筋,已经到了必须综合治理、刻不容缓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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