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人生在世界,不只是要从自然界的万物得到自身生活之所需,而更要人与人之间的团体──家庭、社会、国家以至世界皆得安宁,盖人类都欲得生存安宁而进步。然此必须人与人共同协和起来,彼此互爱互助、不相侵害,方能达到目的。因此,人生在人群做人,通常即有必需具备之条件、必应遵守之规则。若对此种规则有所触犯,即成为过罪或不道德之行为。
第一,人类最重要者,莫过于求生存。
人与人之生存关系中,我所需要于他人者至少不妨害我之生存,他人亦需要我至少不妨害他人之生存。若我妨害他人之生存,即为人类大众所不容,在人类之道德上即当加以制裁,国家法律亦即本此要求而定。且损害他人生存以图自己利益,在理性上既有违反,即自己良心亦所难安;此时要求自新,只有痛自忏悔,以免下次再蹈覆辙,所以佛言不应杀生。
第二,人类生活所需之物,不应互相掠夺侵占。
如衣服、饮食、住宅及行路所用之舟车等物为维持生存所必需者,若不以正当劳力工作而获得之,乃用抢夺侵占等方法而非法获得,致使大众不能得安宁之享受,必至互相侵夺,彼此不能维持生活,此在理性上、道德上、法律上均有违背,即为人类大众所不许,亦即应予以道德上、法律上之制裁。既犯者应速忏悔,以免再犯,所以佛言不应偷盗。
第三,为延续人类生生不绝,需要男女婚配。
但男女配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社会礼俗,方可达生生不绝人类繁衍之目的。若违背法律礼俗而乱行邪淫,即与人类之生存延续有妨害,而在道德上、良心上亦不合,故此种行为亦为人类大众所不容而必制裁之,所以佛言不应邪淫。
第四,为维持人类生存进步,则人之言语需要诚信。
以人与人之间,无论处家庭、社会、国家、世界,必有共同进行之事业,此事之商量进行必赖言语表示,若所表示之言语都是诳妄欺诈,必致二人以上之团体不能存在,而所以谋家庭、社会、国家、世界人生幸福之机能全失矣;且不只失去谋幸福之机能,而又妨害一切人类之事业,即为人类大众所不许,所以佛言不应妄语。
照上所说,人类若不相杀伤、不相偷盗、不相邪淫、不相欺诳,则人群安乐、良心愉快,即可以由成好人以成好家庭、好社会、好国家乃至好世界,而不违背做人之理性,故此四种为做人的根本道德。
第五,为贯澈上述四种之善行,尚需禁绝不良之嗜好。
如饮酒、赌博及吸食鸦片烟等类毒品时,最易引起杀伤、偷盗、邪淫、欺诳等恶行;且一染此等嗜好,则自身被其束縳,而堕落其高尚之人格,生出许多害己害人之结果,故此一种亦在佛法五戒之列。于是,佛教人做人的基本条件,合此第五种,即是五戒。
此五戒虽为佛教人的做人道理,其实亦即人类所必由之正道、适合人生之真理者,不过此种真理要有高尚智德如佛才能澈底明了说出。
我们能依照上述五戒善法,以禁绝破坏人类之五种恶行,则可由身心安乐达到家庭、社会、国家之安宁兴盛、繁荣进化,更可进而维持发展人类之和平幸福。此略谈五戒善法为做人应知应行之原理原则,望大众深信实行,则可养成一新的人格。